第572章 定情之物(2/2)
這是趁人之危,老爺在府上的時候,你怎麼不提?
嚴成錦看向李清娥。
自從弘治十一年登門,他與李清娥,相識三年有餘。
通過重重考核,是大明為數不多能與他結成姻緣的女子。
大明女子出閣早,十六就可以出閣。
三年前,李清娥就已經到了出閣的年紀。
為他耽擱三年,再不出閣,恐怕會在京城,招來閒言閒語。老爹在家書中也常催促,讓他早已成婚。
李東陽段位極高,但試著提提,也無妨。
………
奉天殿,
看到都察院只有五人,弘治皇帝眉頭漸漸皺起:「嚴卿家告假了?」
感受到大臣們的目光,方學思索片刻,微微躬身:「嚴大人似乎去了李府,命臣代為告假,這是疏奏。」
小太監拿著奏疏,呈上去給弘治皇帝。
弘治皇帝瞥了眼後,交到一旁。
「昨日,朕看到監察御史王士召疏奏,京城一連燒毀屋舍十餘座,災火實多,朕想在朝陽門外,引水修河渠,諸公以為如何?」
「臣以為可!」
京城若失火,後果極為嚴重,故有制,在京城設火甲。
但仍需要用修溝渠,讓百姓有近處可以取水。
工部曾鑒擔憂:「臣恐會引得良鄉水位跌落,不利於商船和漕船通行。」
京城常年無雨可下,只能從河道引水。
良鄉茨尾河,就是其中一條河流。
良鄉大船載著貨物,吃水很深。
弘治皇帝暗自責怪,有事要和嚴成錦商議,此子卻沐休:「明日早朝再議,告訴嚴成錦,不得再休沐。」
坊間的樓宇屋舍,所用的材料皆是木料。
稍有不慎,起火就會燒毀整片房屋,甚至燒毀整座京城。
五城兵馬司也救不過來,需引起重視。
宮裡放置了許多大水缸,為得正是防火。
方學微微躬身領旨。
這幾日,嚴大人很忙,不知在查誰的宗卷。
還派逮捕司八百里加急,離開京城。
忙於此事,才不上朝,不知又要彈劾誰了。
………
李府,
嚴成錦將雕琢好的玉鐲送來:「這是玉鐲,還有給李大人的家書。」
管家拿過書信,猶豫要不要送去。
如此明目張胆,老爺知道,會被氣死的吧?
看了眼羊脂玉鐲,薛氏深知貴重:「嚴大人,清娥為李家閨秀,得老爺同意,這門婚事才成。」
雖有意促成,但李家書生門第,也不能失了禮數,敗壞李府名聲。
可以先下定情之物,要不要拒絕,還得老爺做主。
「本官給李大人去了書信,不出十日,就會回信,李大人會同意的。」
薛氏愕然,自家老爺深思熟慮,決定的事難以變通,什麼能讓他轉意?
李清娥同樣好奇,父親眼界高遠,想影響他的決定,並不簡單。
「嚴大人寫了什麼?」
「不可泄露,十日後便知,玉鐲就先留在府上吧。」
嚴成錦從李府回來。
雖說李東陽離開了京城,但為李清娥的名節著想,不能頻繁地去李府,每日一次就好。
「少爺,李大人若不答應,咱們就讓老爺回來提親!」
「你說得對,可是如何讓我爹回來?若引得大臣猜忌,又如何是好?罰抄嚴府做人小心經,五十遍。」
何能萎靡了。
老爺鎮守延綏,沒有陛下的旨意,是不能擅自離開京城的。
嚴成錦陷入沉思,書信應該快送到李東陽手中,希望他不要太震驚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