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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寫小說(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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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王大滿要寫小說了。

今天早上,打完那幾個小混混,王大滿就有點後悔了。

幸好當時沒有警察在,否則,他這趟香江之行和後續的發展計劃可就全毀了。

可是,這次的運氣好,不代表以後也會運氣好!

這可是整整三個月的時間啊!

他每天這樣在街上跑來跑去的送餐,萬一碰上哪個多事的警察非要查他這茶餐廳小弟的身份證,那一樣得玩完。

就算是和忠叔說說,讓他在茶餐廳裡面干,也一樣是不保險。茶餐廳每天的人流量這麼大,誰知道會有什麼人啊!甚至有不少警察,在巡邏的間隙也會來喝個茶,吃個飯什麼的。

所以,今天,就算沒有口水文這一檔子事,他也會和老闆忠叔辭工的。

辭了工,幹什麼啊!

這可是整整三個月的時間啊!總不能,每天就這樣閒呆著吧。

幸好,前世的王大滿在深市的時候,讀過《尋秦記》這本小說。而且在以後的日子裡,一有空閒時間或者是心情鬱悶的時候,他都會把它拿出來再讀一遍。

這也是王大滿前世看的唯一一本小說了。

為什麼不看其他的小說呢?因為他根本就看不下去,就算是黃易大師的其他作品也一樣。

只有這套《尋秦記》,哪怕的看了好多遍,可每次再看的時候,仍然是津津有味的。

這麼多遍看下來,王大滿不僅對裡面很多的情節,記憶深刻,就連一些精彩的片段也能倒背如流。

現在,既然有三個月的空閒時間,王大滿覺得,或許可以試著把它寫出來。

這一動筆寫,似乎就停不下來了。

鮮活的人物,精彩的故事,流暢地展現在王大滿的筆下,根本就沒有一點滯脹之處。

當王大滿再一次抬頭的時候,發現天居然已經亮了。

王大滿站起來,甩了甩髮酸的手臂,伸了個腰,苦笑著搖了搖頭:本來想著就是試著寫一下,結果居然寫了一個晚上!

整理了一下稿件,發現一個晚上,居然寫出了一萬多字。

可緊接著,王大滿就滿臉的鬱悶之色。

這他媽寫的居然都是簡體字,在這香江,簡體字的小說給誰看啊!

想到這裡,王大滿穿上衣服,下了樓,到街口的書店買來一本《簡?繁字典》,又去忠叔的茶餐廳吃了個飯,就一頭扎進小屋中繼續寫了起來。

就這樣,餓了就去忠叔的店裡吃個飯,困了就躺在床上睡一覺,醒了就趴在桌子上繼續寫,悶了就在天台上打幾趟拳,出出汗。

三個月的時間一晃就過去了。

這一天,王大滿看著堆在桌子上厚厚的一疊稿紙,一股成就感從王大滿的心中油然而生:想不到我王大滿也有寫書的天賦啊!

這些存稿已經有五十多萬字了,可以停下來了。

等拿到身份證,就去找個報館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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