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二章 四位大亨的邀請(1/2)
那四位大亨如果要搞羅文軒的話,他們只能找外人來做這件事。
甚至連和他們有關係的人,也不可能牽扯進來。
做事的人也不可能知道自己是為誰做這件事,他們只是收錢辦事罷了。
王大滿諮詢過光頭強。
搞羅文軒這樣有一點背景的人,價錢還是不便宜的。
最後做事的人,至少要拿百萬左右。
這筆錢,當然不可能直接轉帳給人家。
像這種錢,是必須要給現金的。
而且,為了安全性,也為了查不到最上面的僱主是誰,這中間肯定是倒很多次手的。
那麼,僱主想辦這件事,最少要拿出200萬以上的現金出來。
而王大滿讓楊超查的事情也非常簡單。
就是讓他查一下,在羅文軒出事的前後幾天內,那4位大亨名下的財團,有沒有支出過200萬以上的現金?
四位大亨的財團雖然不是香江花旗的客戶,沒有在香江花旗走帳,但香江的金融市場就這麼大,而以香江花旗在香江的地位,想查一下這種事情,倒也不是太難。
當然了,不是任何一個香江花旗的客戶,都可以委託香江花旗做這種事情的。
畢竟,你隨隨便便去查別人的帳戶流水,也是一件挺犯忌諱的事情。
更何況,你要查的還是香江最頂尖的幾位大亨。
也就是王大滿在香江花旗的業務太大了,人家沒有辦法,才答應你幹這種事情。
而且,做這種事情,除了要用到花旗的資源外,也是要拿一點疏通費用的。
在王大滿又簽了一張300萬的支票後,楊超當天就拿到了王大滿想要的結果。
那就是,那四位大亨,不論是他們本人,還是他們名下的財團,在陽曆新年以後的這段時間裡,雖然有很多的帳目往來,但卻沒有提取過一筆200萬以上的現金。
這是正常的!
在1980年代的當下,200萬港幣的購買力還是很強的,就算是四位大亨也不會隨隨便便取這麼多的現金放家裡。
這就跟前世的那些幾百億、上千億的富豪們,也不會隨隨便便在家裡放幾千萬的現金,是一個道理。
因為那純屬就是沒事找事!
那麼多的錢放在家裡,除了占地方外,也只能是遭賊惦記了。
......
看到王大滿擰著眉頭,陰沉著臉,一言不發。
一旁的楊超乾咳了一聲,勸慰道:「王先生,雖然不知道您為什麼要查這件事,但我想說的是,我們現在查的,只是合法的、公開的資金通道。
在這個通道上,就算什麼都查不到,也不意味那幾位沒有在那段時間裡提取過200萬以上的現金。」說到了這裡,他的聲音放低了很多,「畢竟,以那幾位的身家,想要不為人知地拿到幾百萬的現金,方法簡直太多了。」
王大滿點了點頭,苦澀地笑了笑,「是我自己太鑽牛角尖了,其實,是不應該查那幾位的。」說到這裡,他擺了擺手,「好了,這件事到此為止。」
「呃!好的,王先生。」
......
王大滿沒有想到,他調查四位大亨的事情,僅僅過了一天,人家就做出了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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