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八百七十八章 叫你手賤(2/2)
爽了點。
十分鐘後。
「姓名!」
「繆斯·德尼爾。」多恩一臉生無可戀的表情,回復這審問人員的話,坐在冰冷的板凳上,手上是也是冷冰冰的手銬,心也涼涼!
我是誰?
我在那?
我幹了什麼?
對了。
因為破壞酒店公物,且行為較為惡劣,被懷疑有某種精神傾向,於是,酒店方報警,短短的一天內,他第三次被帶進局子。
至於為什麼酒店方保安上來。
一問。
原來是電視裡有傳感器,簡單破壞,不會觸發報警,但是被像是菸灰缸砸穿那重,會立即觸發,多恩沒想到,還有這隱藏功能。
特麼。
上帝在和他開玩笑嗎?
現在。
不止是賠錢的問題,而是覺得他有暴力傾向,可能會影響其他客人的安全,就麼樣,酒店都住不成,今晚,只能在這度過了。
明日。
治安局會送他去機場。
「年齡。」
「四十六。」
「職業。」
「。。。」
多恩機械般地回答著,心情糟糕透頂。
想靜靜。
問完。
他被安排到一個房間,硬板床,無電視,無電腦,這一切,仿佛在嘲笑他一樣,多恩想要砸了這地方,卻不敢做,怕被拘。
那樣。
遣送回國,更噁心人。
「等著。」
「這筆帳,總有天,要和你們算算。」多恩咬牙切齒,這一切,他都歸咎於這邊治安局的小題大做,不然,也不會三進宮。
恥辱!
。。。
兩天後。
「啥?」
內必都。
美使館,布盧墨看著一份文件,是緬方發來的,一份美國公民被遣送回國的文件,內容詳細例舉了一個叫繆斯的違法行徑。
第一、擅闖博物館非展覽區域,罰款一千亞元。
第二、當街偷盜,向受害者道歉,上新聞。
第三、砸酒店設施,被懷疑有暴力傾向,拘留。
第四、當晚,襲擊治安局警務人員,拘留。
綜上。
緬方要求遣返此人,且終生不得入境,看完,布盧墨撇嘴,這煞筆,一天連犯四案,特麼也是人才,留在這裡,真夠丟臉的。
「同意!」
刷刷!
布盧墨簽字。
哼!
叫你手賤。
好了吧!
栽了吧!
瑪德。
盡給勞資找事,那些沒用的特工經常讓勞資去領人,就夠丟人的,還要處理你們這些一天三進宮,四犯案的傢伙,我很閒嗎?
滾。
給勞資滾回美國,禍禍別人去。
當初。
來緬。
布盧墨還算是雄心壯志,覺得前任安斯利無能,到了才知道,這潭水有多麼深,現在,和前任差不多,過著鹹魚一樣的生活。
一周了。
閒。
碰到的唯一涉外工作,竟然是一個美國公民被遣返,你說糟心不糟心,這要是年度工作總結,寫上去,不得被鄙視成渣渣。
日子。
好難。
對了。
明天就是三月一日。
-綠洲
-調製液。
新一年度的份額出售,緬方順帶邀請了他去,為什麼是順帶,因為沒有邀請他發言,甚至,連一個公關的人都特麼沒來過。
別國。
如沙特。
-請客。
-旅遊。
-送禮。
雖然都花的是小錢,也沒有返點,可相比自己這可憐兮兮的樣,已經是好太多,真不知道是誰給了緬痶的底氣,敢忽視美國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