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5章 跋隊斬,雙刃劍,自作自受(2/2)
按李天衢先前部署,要儘快促成梁軍會潰亂崩散。也是因為他很清楚的記得朱溫打天下時,曾定下一條特殊的軍法:每逢廝殺戰陣,軍中若有將校陣亡的,那麼他部隊所屬的士卒,也要全部斬首,而這條軍令,則被喚之為「跋隊斬」。
若按後世軍制比較,就好比班長、排長、連長、營長...在戰爭中相對陣亡概率更大的中低階軍官,倘若戰死,那麼無論這場仗打贏與否,所部班、排、連、營...所有士兵就要被集體槍斃。
朱溫定下這條軍令,也必然是知曉廝殺白刃近戰,衝鋒在最前線的兵卒傷亡喪命的概率最高,而前陣倘若因士兵恐懼而潰動,牽一髮而動全身,也很容易引得全軍陣列混亂。可是在最前線亡命廝殺,也未必會死,而誰要是畏罪惜命,累害得所部上官戰死於陣中,則一定會被咎責斬首。所以無論新兵老兵,也就唯有搶在所部上官身前衝殺,而且儘可能附從軍令,否則各級帶頭的將校不幸戰死,那麼就已是宣判他們的死刑了。
「跋隊斬」固然能迫使朱溫手下的兵敢打敢沖,使得軍隊戰力立刻能提升到尋常割據勢力軍旅之上,可是他定的這條規矩,又何止是不近人情,簡直毫無人性化可言。
按明朝時節于謙打響北京保衛戰之時定下了「臨陣,軍不顧將先退者,後隊斬前隊」的軍令,實則在先前各朝也有先例。朱溫估計還以為自己是奇思妙想,定下跋隊斬軍法,逼迫著他的兵更能搏命廝殺。但是戰事無常、刀劍無眼,你在最前列衝殺的不管是走卒小兵,還是低階將官,陣亡戰死的概率都大,我豁出性命好不容易打贏了仗,結果所部上官一時不慎戰死了,咱們這些生還的弟兄也都要隨著他陪葬,這又冤不冤?
所以隨著朱溫歷次征戰,也時常有士兵因為所屬部曲的上官死亡而逃亡走脫,朱溫得知之後,又想出應對之法,便開始逐步命令各部軍士都在臉上刺字來記錄軍號,如此逃亡之人,在各處津都要隘也會被立刻認出,再抓回來治罪。由此軍隊黥面,於士兵臉上刺字的慣例,到了宋朝倒也更得發揚光大......
可是按史載軌跡,梁軍中逃亡者被逼得走投無路,也只得拉幫結夥,嘯聚於各處山林川澤當中做強寇賊人,打家劫舍、為害鄉里。本來朱溫打了幾十年的仗,也是要到稱帝之後,才愈發意識到這條軍法的弊端,所以便廢除了跋隊斬軍法,而頒詔令赦免逃亡嘯聚軍士罪過,即便黥面刺字,仍由返回鄉里。
那些迫不得已做強盜勾當的逃兵,也終於陸續散夥,得以歸鄉回家。這也使得梁國境內嘯聚山林的強盜數目銳減七八成,由此可見多少年來被朱溫這條酷厲軍法逼迫只能流亡綠林的逃兵,人數又是何其之多......
然而如今朱溫篡唐稱帝的時日提前了許多年,現在的他多半還以為定下跋隊斬軍法,仍能迫使麾下兵卒儘可能死戰不退。他為國事操勞,也有可能提前發覺自己所制定軍法的弊端,但是李天衢通過降將丁會求證,「跋隊斬」這一朱溫所創的制度,眼下在諸部梁軍當中,也仍然是不容違背的軍法。
而廝殺中將校突發陣亡,餘眾雖然情知戰後必死,可是被後繼的同僚部隊攜裹著,卻也只得奮勇向前,爭取在戰事趨於尾聲時尋路徑逃脫。李天衢心說按原本的軌跡,朱溫定下的這一條軍法也未曾被敵對勢力重點針對過...但是我如今偏偏就是要從這跋隊斬軍法中尋處破綻,著重於陣前狙殺你軍中各級將校,那麼戰事再持續下去,又將會對投入戰場的梁軍部眾造成什麼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