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手握利器,殺念自生(1/2)
就拿【雷霆遊戲】的事情來說。
拆解一下。
首先,「遊戲廳並未真的禁止未成年」——
這是必然的事情,全國鋪設上萬家店鋪,怎麼可能全都聽從命令?
這就跟賣東西一樣,你就算良品率99%,不也還有1%是瑕疵品嗎?
總不能——
因為你的產品有1%是瑕疵,就斷定其餘的99%都是同類貨色吧?
但媒體就這麼認為啊——
而且,只要他們說了,就有不明真相的吃瓜群眾會相信。
……
而「5%慈善事業,不過是左右手互換」的說法,背後的勢力也幾乎一目了然。
無非是國內一些著名的慈善機構——
如果【雷霆遊戲】年盈利超過100億,這5%將不低於5個億啊,他們這些慈善機構的主體都沒這麼值錢。
這筆錢留在【雷霆慈善基金】怎麼行?
必須交給他們這些「權威」機構,才能讓公眾放心啊。
至於他們這些「權威」機構該如何分配這筆錢,那就是他們自己的事情了。
……
「雷霆爭霸賽」不符合規定——
這件事會是誰在幕後主持呢?
有可能是一些負責置辦比賽的企業機構,也有可能是三巨頭的臨死反撲,或者是一些看【雷霆】不爽的資本勢力。
……
「這些輿論消息的背後是誰,我懶得追究,說說解決方法吧。」
田陌雲沉吟許久,說道:「我一件件的說,首先是未成年進入遊戲廳的事情。」
「未成年禁止進入遊戲廳,這是我們三大企業的聯合規定,但部分店鋪為了盈利,並不遵守。」
「我的解決提議是:由群眾檢舉,發現一次,獎勵1000元。」
「而被檢舉且證據確鑿的遊戲廳,扣除所有員工的當天工資……經理扣除三天工資。」
「另外,設立群眾舉報信箱,如果對當地的遊戲廳感到不滿,可寫信投訴到【雷霆遊戲】總部。」
「至於檢舉系統的具體流程,你們自行商議,然後給我一個商議結果。」
「慈善機構的事兒——」
「必須由我們自己來,且每月都將具體進展發在【雷霆雜誌】上,讓公眾知曉。」
「遊戲比賽——」
「發出通知,比賽的方式公開進行,會有數萬名玩家在現場觀看,不存在黑幕和虛假。」
……
這三種解決方式,乾脆利落。
尤其是「未成年進入遊戲廳」的事情,可以說是比較強勢了。
利用公眾來進行檢舉,直接省去了【雷霆遊戲】成立監督部門的成本。
至於說檢舉獎勵——
該遊戲廳當天所有員工的工資扣除,經理扣三倍……省下的錢,遠超過這1000塊的成本。
說白了——
一分錢不花,直接完美的解決了全國上萬家店鋪的監督困難問題。
而「慈善基金」方面。
每月定期將進展發到【雷霆雜誌】上面,以如今【雷霆雜誌】的熱度,足以化解這種輿論壓力。
至於「雷霆爭霸賽」。
用公開比賽的方式,也確實可以避免公眾對黑幕、虛假信息的質疑。
……
會議室眾人都有些佩服。
這對他們來說非常頭疼的三個問題,田陌雲三言兩語就給解決了,簡直就是天才。
但他們哪裡知道——
這些雞毛蒜皮、亂七八糟的事情,擱在前世地球上,早發生過不知道多少次了。
特別是明星出軌什麼的……每次吃瓜都能有新的收穫。
久而久之,所有人都是睿智,都是福爾摩斯。
作為一個資深八卦的不知名網友,田陌雲對這些「遊戲」簡直是了如指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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