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有了眉目(2/2)
林創故意這麼做的,目的就是試探試探,空白文稿能不能隨意帶出去。
現在看來是不可能。
……
回到局裡,林創把假公文和左天一那張收條放到桌上,想道:「看來,左天一併不是財政部的人。一來,這張假公文一定是在一張文簽的基礎上印刷的,找一張自己平常用的文簽,只須刻上兩方長條印章,一方刻上『中華民國財政部公文稿』,一方刻上『財發字第號』就行了,另外就是模仿鞏副院長簽名即可。」
「至於刻制印章,這個人肯定是自己刻的,而不可能委於他人。原因很簡單,別人是不可能給他刻這樣敏感印章的,除非這個人是左天一的同夥。」
「由此推斷,這個人必須具備這幾個條件,一是在其它部里上班,能接觸到鞏副院長的簽名;二是有一定金石功底或者有同夥擅長此道。」
林創想到這裡,又看向那張收條。
猛然發現幾個特殊的字。
「茲收到交通銀行法幣貳拾萬元正,左天一。」
其中「貳」字,沒有底下那下「貝」;「正」也不是平常人常寫的「整」。
這說明什麼?說明這個人很有可能是名會計。
只有專業的會計人員,在書寫時才有可能這樣書寫。
當然,這只是按常理來說,也不排除非會計人員這樣書寫的可能。
林創看了看表,離各機關下班還有大約一個小時的時間。
事不宜遲,得趕緊確定嫌疑人供職的單位,否則,過了這一夜,還不知道會發生什麼呢。
想到這裡,林創起身往段以德辦公室走去。
「林創,有眉目了嗎?」看到林創進來。段以德劈頭就問。
「已經有眉目了,這不,來向處座求援呢。」林創答道。
「這麼快?」段以德剛才不過是隨口一問,他可不相信這麼短的時間林創就能找到突破口。
「是不是這個?」段以德從桌上拿起一張紙,遞給林創。
林創一看,是鞏漢章簽發的調查令,憑這張命令,林創就可以到各部甚至到行政院去調查了。
「太好了,處座,您真是及時雨啊。」林創大喜。
他正是來求這個東西的。
財政部好一些,畢竟案子涉及到了鞏漢章,鞏漢章一定不會阻撓辦案。
而放到別的部就很難說了。
想一想陳白對待自己的態度,就可想而知,不被攆出來就不錯了。
「好了,別拍馬屁了,我可不是宋江。快去辦案吧,眼看就要下班了。」段以德揮了揮手,道。
遇上這樣的領導真是舒服。
「是。」林創敬個禮,快速回到自己的辦公室。
吳良策已經回來了,看到林創,賊兮兮地剛想說什麼,被林創給堵了回去。
「時間緊迫,別的事先不要說。你立即帶人持此令去各部調查兩件事。一是拿一張他們的空白文簽;二是查一下他們今日下午請假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