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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今年時尚圈流行什麼,會不會流行有很多洞洞的護腰?
吃過午飯,岳昇還是沒來學校。
沒有岳昇的校園不再是我嚮往的校園,我索性背起書包,溜了。
說起來,這書包也是上次去鎮裡時,岳昇給我買的,螢光綠,象徵著森林與田野,生機勃勃,特別酷,起碼比岳昇從山裡撿回來的好看。
為我,他真的很捨得花錢。
我哼著歌往家走,將螢光綠書包頂在頭上遮擋太陽,哪知半途遇到了岳昇。
原來他今天沒來上課,是因為隔壁村一個老人生病了,他去給人看病。
我們村一共就倆醫生,上次給我拔魚骨的不靠譜,還是我昇哥厲害。
但自豪的同時我又很好奇,岳昇以前到底是幹嘛的,為什麼又能當老師,又能當醫生,採購是他,巡邏還是他,他是別月村的守護神嗎?
還有什麼他不會?
噢,織毛線他肯定不會。
「怎麼回來了?」岳昇問我。
逃學被發現,我緊張嗎?當然不,我很淡定地說:「因為我逃學了。」
岳昇:「……」
我繼續說:「你不在,上課沒勁,所以我溜了。」
岳昇平靜的臉上竟是浮起一絲笑容,我覺得這笑有點縱容和無奈的意思。
他從隔壁村回來,手上提著不少東西,我立即賣乖,主動幫他分擔,我們一起回家的樣子像極了夫夫雙雙把家還。
從鎮裡買回來的月季今天開了兩個花骨朵,我一回家就給它們澆水。
岳昇則將口袋裡東西拿出來清理。
其中一個口袋裡,居然裝著新鮮的草莓。
我在鎮裡吃過草莓糖葫蘆後,就對那味道念念不忘,可是別月村沒有,而且一串挺貴的,雖然岳昇願意為我花錢,我還是不大好意思。
我看著岳昇將草莓洗乾淨,沒抱多少希望問:「昇哥,你會做糖葫蘆嗎?」
岳昇轉過臉,「你想吃?」
我假裝也不是很想吃的樣子,「沒有啊。」
岳昇做完手上的事,取出一袋冰糖,稀里嘩啦倒進小鍋里。
這時我已經從隔壁老王家回來了——沒錯,我又去向他取了個經。
「昇哥。」我抱著亂糟糟的毛線,「你幹嘛呢?我肚子餓了。」
有晚飯吃嗎?
他煮著冰糖,看上去十分熟練,「做糖葫蘆。」
我受寵若驚得一蹦三尺高,簡直要以為我又擁有了翅膀。
「給我做糖葫蘆嗎?」我吼破了音。
他看我的眼神似乎有點嫌棄,過了幾秒才說:「嗯。」
我宣布,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太陽,沒有之一!
冰糖煮化之後,晾到溫度適中,就可以裹草莓了。這看起來簡單,但只有手法夠好,才能裹得均勻又漂亮。最後用竹籤子將草莓串起來。
我一口下去,滿嘴汁水,嗚嗚叫著,趕緊將糖葫蘆遞到岳昇嘴邊,非要他吃下第二顆。
他拿我沒辦法,就著我的手吃掉一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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