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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就不想回自己的房間了。

人類是不是擅長得寸進尺啊?我記得我當鳥時沒有這樣的習慣。

在岳昇的房間待了這麼久,我還想待得更久。我想爬上他的床,讓他將我抱進懷裡,摟著我睡一夜。

「昇哥。」我都不知道我在說什麼,「我不想回去。」

他轉過來,神色一如往常。

我豁出去了,四肢並用爬到床上,然後縮在角落不動了。

我就是一塊石頭,很沉,搬不動的。

「我想睡在這兒。我想和你睡。」

第12章 你來寶貝我了嗎

我明白人類為什麼喜歡用「得寸進尺」這個詞了。

因為得寸進尺的人,往往會得償所願。

比如說我。

我剛才如果不得寸進尺,那我現在已經滾回我自己的被窩了。

而我現在……

嘿嘿!我在岳昇的床上哦!他還給我掖了被子!

我縮在角落時,其實已經做好了被他攆回去的準備。但我不會自己動的,我絕對不自己動。他如果硬要我回去,那就得抱我回去,那我也是賺到了。

不過出乎我所料,他只是居高臨下地看著我,眼神深得像一個無底洞,卻又那麼平靜。我不知道他在想什麼,無底洞的深處就算有風暴,外面的人也是察覺不到的吧。

片刻,他抖開被子,對我說要睡就好好睡,頭擱枕頭上,不要團著。

「你不攆我?」我欣喜若狂,趕忙躺好,為了不讓他覺得我太大隻,霸占了他的地盤,我還故意滾到最裡邊,背抵著牆,將大半床都留給他。

他沒有回答我,也沒有摸摸我的頭,誇我乖,卻將被子扯起來,幫我蓋好。

我太幸福了!

被子就在我下巴下,我拱了拱,讓被子遮住我小半張臉。

被子是冷的,暫時沒有溫度,但我用力嗅了嗅,聞到了岳昇的味道。

很淡,我形容不好那種味道,卻覺得熟悉而懷念。好像在很久很久以前,我還是一隻剛孵出來的小太陽時就已經聞到過。

是冬天最冷的時候,包裹住我的那團棉絮的味道。

可這當然不可能。

我是只修煉成人的鳥,這意味著我已經看過了滄海桑田,萬壽無疆。我剛孵出來時,岳昇根本沒有出生。

一定是我太喜歡他了,所以潛意識裡覺得自幼便與他相識。

岳昇沒有立即上床,背對著我,繼續搗鼓那隻被我弄壞的手機。

他好像很喜歡那隻手機。想也知道,奢侈品包包、手機,這都是城裡人的東西,別月村是沒有的。他好不容易撿到了寶貝,換我我也喜歡。

我在被子裡鼓起腮幫子,有點吃味。

大家都是從山裡撿回來的,包包和手機是寶貝,我就是包袱。

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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