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零六章 兄弟,死亡(2/2)
李根走在張小姐身邊,看她雙手抱在胸前,拳頭捏得緊緊的,又恢復了心理學上的防禦姿態,知道對方嚇壞了,於是邊走邊解釋了一句:「張小姐,我不是壞人,你也看見了,剛才那四個人是劫道的,他們盯上了我們,糾纏不清,會給日本人留下明顯的線索,我不能留下他們找麻煩。」
張小姐沒想到李根會對自己解釋,心裡稍微好受了一點,但也只是嘴裡「嗯」了一下,便不作聲了。
李根能做的,也就到此為止了,他並不會再繼續糾結,對他來說,救張小姐、送她走的過程就像是一個營救人質的任務,他多說這麼一句也就是為了能讓人質配合行動,不要給自己找額外的麻煩,能保護人質的人身安全就足夠了,至於人質的心理狀態,那不屬於他能管理的範疇。
李根加快了腳步,要迅速離開陳屍現場,這條巷子雖然幽靜偏僻,但肯定也會有人走過路過,時間對他和張小姐來說很重要,必須儘快走出去,離開這條巷子,不要引人注意。
張小姐也加快了腳步,跟緊了李根的步伐,她倒沒有想那麼多,只是心理上本能地覺得自己和李根是一起來的,死了人說不清楚,想離嫌疑越遠越好。
兩人很快走出了巷子,中間巷道上雖然沒有碰到什麼人,但高牆兩邊已經看到過好幾所房子的大門,明顯有人居住,四具屍體被發現是遲早的事情,而且這個時間很可能會很快。
出了巷口就來到另一條街上,李根立即叫了兩輛黃包車,說了一個往北的地名,和張小姐坐車,匯入街上黃包車的車流,迅速離開。
就這樣換車、走路、進商店買箱子買衣服換;再換車、再走路、再進店買箱子買衣服換……李根又折騰了兩趟,最後出了興瑞路百貨商場的時候,天色已經完全黑透了,李根看看手腕上新買的手錶,指針指示的時間是晚上八點半。
此時李根身上,已經完全換了裝束,他穿著黑色的西裝皮鞋,裡面是白色的襯衫,沒有打領帶,腰間扎著真正的皮帶,和現實世界的裝束差不太多,感覺習慣了不少;他把手槍插進後腰,頭上的禮帽、身上的長衫、腰上的布索腰帶、腳上的布鞋已經統統丟棄到路邊,或送給了流浪漢,或丟在了垃圾桶。
張小姐又換了一身旗袍,樣式、顏色還是不那麼顯眼,腳上也換上了皮鞋,換下的東西同樣也在路上丟棄了。李根給自己和張小姐都買了兩套衣服,又在張小姐猶豫扭捏的表情提醒下,內衣也買上了。兩人從頭到腳、從裡到外煥然一新,已經把日料店的痕跡抹去得乾乾淨淨。
李根手裡的公文包和日本和服做成的包袱也早就扔了,現在他手裡提著一個皮箱子,黃金鈔票、情報資料、手槍子彈他都分別用紙包好了裝進了箱子裡面,上面壓上剛買的衣服,也不虞有明顯暴露的風險。
兩人看上去就是普普通通的上海小市民,和傍晚的打扮已經完全兩樣了。李根繞了一大圈,覺得防追蹤做得已經可以了,再次叫了兩輛黃包車,朝南邊最終的目的地——四馬路的方向坐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