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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3章 神偷王伏法嘿嘿(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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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完他伸手將官印拿出,縱身跳下,將官印遞給縣令。

縣令對官印熟悉,即便不翻過來看印,也能看出來。他還是將官印翻過來,隨後點頭道:「確是錦肖城官印。」

「我不服。官印既找到,又無證據證明是我偷了官印,為何不放我離開。」神偷王說道。

「帶回去,開堂審問!」縣令不理會神偷王的說法。

寧小七說是他,那便是他。否則官印寧小七如何能找到?

證據沒有?那便打到他有!

眾人返回縣衙,開堂審神偷王。

「啪!」

縣令將驚堂木一拍,喝問:「神偷王,姓甚名誰,哪裡人士,還不如實招供!」

「你沒證據證明是我偷官印,為何還要我招供!你先把證據擺上來,與我說道說道。」

縣令拿出神偷王留的字,說道:「這可是你留下的字?你寫上一張,若是字跡相同,便是你!」

神偷王道:「拿筆來,我寫!」

筆墨紙硯擺在神偷王面前,神偷王右手提筆蘸墨水,在紙上寫下「可知我是誰」這些字。

「看,絕跡哪裡相同?」神偷王質問。

縣令拿過對比,兩個字跡並不相同,他看向寧小七。

寧小七道:「讓他用左手寫。」

縣令按寧小七的意思,命令神偷王。「你拿左手寫!」

神偷王依言用左手提筆蘸墨,歪歪扭扭寫下「可知我是誰」這些字。

寧小七道:「你不認真寫,以為可以矇混過關?」

神偷王冷笑:「誰左手寫字不是如此?只要習慣使右手的人,左手都不能好好寫字。不信,你讓他們來試試。」

不只是縣令,其他人也都認為神偷王說得再理。若讓他們這些平常拿右手寫字的人,用左手寫字,肯定也寫不好。

寧小七便道:「我才回來,你便盜取官印,這是對我示威。你以為我找不到你,可我偏偏一查便查到你。你說,我能不能查到你家在何處?」

「你想做甚!」神偷王問。

「很簡單。你若爽快承認,我便不追究你家人的責任。若不承認,先將你押入大牢,我再去追查你家在何處。」

「等我找到你家,不僅能找到證據,還找到你曾經偷過的寶物。我要說,你的家人是同犯!」

「你可以與我賭,看我能不能找到你家。」

神偷王被寧小七這麼一威脅,頓時猶豫起來。他偷官印時,從未想過會被抓住,還是這般快被抓住。

他沒想到,寧小七還有這樣的本事。明明地上沒有鞋印,寧小七還是能追蹤到他的藏身之處。

既然寧小七能從縣衙追到到他藏身之處,那寧小七便有很大可能查到他家在哪裡。

這些年偷的東西,肯定會有自己喜歡的留些在家中。他還有妻子兒女,不能連累他們。

他得罪那麼多人,不少人對他恨之入骨,肯定想要動他家人。

「我若認罪,你能否放過我家人?」

「只要你認罪,我答應放過你家人。但你放在家中的那些贓物,要還給失主。」

「我還有一個條件,你告訴我,你是如何追蹤到我?我鞋底無泥,落地無腳印。我自己仔細檢查過,沿途並未留下腳印,想憑鞋印追蹤到我,根本不可能!」

「告訴你也無妨。只要你腳尖點地,我便能在事後辨認出來。輕功而已,腳始終要落地,只要落地,對我來說便是線索。我有特殊功法,別人看不到看不出的腳印,我能看見,也能分辨得出。」

神偷王嘆氣,知道自己只能認罪。

他有家人,也有感情。他已不是當年意氣風發神偷,而是有感情的神偷王。

「我認罪。」神偷王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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