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局勢(十)——神聖羅馬帝國(1/2)
神聖羅馬帝國,全稱:德意志民族神聖羅馬帝國或日耳曼民族神聖羅馬帝國。也被後世的德國人定義為「德意志第一帝國」,和後來的德意志第二帝國與德意志第三帝國加以連論。
神聖羅馬帝國是個中世紀的產物,卻十分頑強的活到了19世紀。
962年德意志國王奧托一世在羅馬被教皇加冕為羅馬皇帝。1157年,腓特烈一世改國名為神聖羅馬帝國。
在帝國歷史的大部分時間,其由數百個更小的附屬單位組成,其中有侯國、公國、郡縣、自由市等。早期是皇帝擁有實際權力的封建帝國,14世紀時演變成承認皇帝為最高權威的邦聯。
選帝侯是諸侯中有權選舉德意志神聖羅馬皇帝的諸侯,選帝制度從13世紀中實行,一直到1806年帝國名存實亡為止。初期有七個選帝侯,分別是三個教會選帝侯:美茵茨大主教,科隆大主教,特里爾大主教,和四個世俗選帝侯:薩克森選侯,布蘭登堡藩侯,普法爾茨選侯,以及波希米亞國王。
帝國極盛時期的疆域包括近代的德意志、奧地利、義大利北部和中部、捷克、斯洛伐克、法國東部、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和瑞士。
18世紀法國啟蒙思想家伏爾泰在《風俗論》中對神聖羅馬帝國的評價「既不神聖,也不羅馬,更非帝國」為眾多歷史愛好者所熟知,但這隻言片語絕不可能概括整個存在近千年的神聖羅馬帝國。
斷章取義是不可取的,結合前文看這句話,伏爾泰的這個評價指的只是查理四世1356年頒布《金璽詔書》之後的神聖羅馬帝國。
並且即便如此,這句話也不應該被奉為圭臬。伏爾泰的觀點一向以激烈尖銳著稱,其中包括罵教皇是「兩足禽獸」。
作為啟蒙主義者,伏爾泰對中世紀歷史採取完全否定的態度。在伏爾泰的筆下,中世紀是一個思想混亂、愚昧無知、戰亂頻仍、民不聊生的時代,認為這個「黑暗時代」毫無可取。考慮到伏爾泰對中世紀的否定態度和預設立場,他對中世紀歷史的評價很難說是客觀公正的。
但這話也不完全是沒有道理的,至少在伏爾泰那個時代的神聖羅馬帝國這麼概括是可以的。現在的神聖羅馬帝國,距離「既不神聖,也不羅馬,更非帝國」,也許還差臨門一腳,那就是三十年戰爭。
三十年戰爭是由神聖羅馬帝國的內戰演變而成的一次大規模的歐洲國家混戰,也是歷史上第一次全歐洲大戰。這場戰爭是歐洲各國爭奪利益、樹立霸權的矛盾以及宗教糾紛激化的產物。戰爭以哈布斯堡王朝戰敗並簽訂《威斯特伐利亞和約》而告終。
合約內容:
1.重申1555年的《奧格斯堡宗教和約》和1635年的《布拉格和約》繼續有效;
2.承認新教在神聖羅馬帝國境內的合法地位,新教諸侯和天主教諸侯在帝國內地位平等;
3.神聖羅馬帝國內各諸侯邦國可自行訂定官方宗教,臣民不願改宗者限期遷出;加爾文宗獲帝國承認為合法宗教;教產的歸屬以1624年為標準年,在1624年1月1日之前占有的教產可以保留。
4.神聖羅馬帝國內各諸侯邦國有外交自主權,唯不得對帝國皇帝及皇室宣戰;而帝國皇帝依然無權決定任何重大問題,如宣戰、媾和、課稅和徵兵等。
5.正式承認尼德蘭聯省共和國和瑞士為獨立國家;
6.哈布斯堡皇室的部分領地被迫割與法國、瑞典和部分帝國內的新教諸侯:
法國得到洛林內梅林、圖爾、凡爾登三個主教區和除斯特拉斯堡以外的整個阿爾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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