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千九百六十四章 探索營地(2/2)
「皮甲一百二十個金幣,劍和弩弓都是三十個金幣,一壺箭支一百支,每支是一個金幣。」大鬍子取過來之後,直接說出價格。
「我可以試穿一下嗎?」林皓明問道。
「當然!」大鬍子笑著點了點頭。
林皓明立刻穿上皮甲,大鬍子還幫著繫繩子,穿上之後,林皓明感覺到這皮甲看著普普通通,實際上很重,至少三十幾斤,劍看著普通,一樣不輕,單手拿著都有些吃力,倒是弩弓沒有那麼重,但也並不輕,三件東西加起來,對林皓明來說很沉,這還是林皓明身體強化之後才來六層。
看來和這個世界果然和自己印象中不一樣,也難怪一開始看到那些人就不簡單,想到自己數值,不會是實際上這裡普通人的數值都有一百作為基礎,如此這樣,自己比普通人還要弱一些。
「異族人,你的體質有點太弱了,最好鍛鍊一下,讓自己更加強壯一些,否則沒辦法使用武器了,你這樣若是去完成任務,也就比殭屍速度快一些,若是遇到一些變異的,都不一定跑得過。」就在林皓明思考這個的時候,大鬍子瞧著林皓明,直言不諱起來。
林皓明心中苦笑,看來自己猜測沒錯,在這裡自己絕對算是身體很虛弱的,只是要讓自己強壯哪有那麼容易。
「先生,你知道這裡哪裡有傳送捲軸賣嗎?」林皓明問道。
「你要買傳送捲軸?魔法物品店大多都有,只是那東西五千金幣一個,你真的確定要買?」大鬍子有些差異的問道。
林皓明一聽,大吃一驚,遊戲裡很便宜的傳送捲軸,居然一下子變得那麼貴,這果然不是遊戲了。
記得當初在另外一個遊戲裡,魔塔金幣是可以兌換的,林皓明眼下顯然不夠,於是取出魔塔金幣問道,這種金幣價值多少。
「這是魔法金幣,一個頂一百金幣。」大鬍子見到之後,眼睛亮了一下,立刻報了價格。
也就是說傳送捲軸需要五十魔法金幣,這還真不便宜,不過眼下林皓明只想要買一些裝備裝裝樣子,於是拿了三個金幣出來交易。
買下東西之後,林皓明就離開了,接下來要安生還需要有一個能夠居住的地方才行。
「這裡臨時小屋,每個月二十個金幣的租金,一個月之內,小屋使用權都歸您,若是發生意外,例如偷竊之類,只要您拿出證據,那麼我們會在一個月之內追捕偷竊者,若是沒辦法做到,也會補償您的損失,同樣,若是您損壞小屋內東西也需要賠償。」
小半天之後,眼看著要天黑了,林皓明終於找到住處,這是在市場對面一處專門給新來人提供住所的地方,在這裡你可以租住這樣臨時小屋,也可以直接購買房屋居住,而眼下林皓明囊中羞澀,自然只能選擇前者。
小屋真的如其名,真的很小,就是一個住的房間,就算是廁所也是這棟樓內公用的。
不過麻雀雖小五臟俱全,一張不小的床鋪,一張桌子,兩張椅子,還有一個衣櫃和物品櫃。
當林皓明把身上至少三十幾斤東西放下來,在這個勉強算是自己地方,林皓明也不管如今飢腸轆轆,開始思考怎麼辦?畢竟至今為止,他連自己如何完成第一個門任務回到魔塔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