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84章 猛虎撲食(2/2)
是以范克勤接住停車場的車子,甚至有時候,是在車子底部,爬過去等等方式,很快的就來到了停車場這一側的邊緣。然後趴在一輛車子的底部,開始再次觀察起來。嗯,一個花壇,兩棵大樹,然後就是另一個樓前的小空地,在小空地上也有兩三輛車子聽在那裡。
自己是可以接住小花壇,樹木以及車子的掩護,接近右側的這個大樓的。只不過范克勤同樣也用自己超級強悍的視覺,發現了一個大院裡的暗哨,或者叫暗崗。有一個人,就藏在那幾個樹木中間。天色本來就黑,即便是有月光,但是樹木下面也有影子啊。這個人就躲在影子裡。不吹牛的說,就算是有一個人從大樹旁邊經過,都未必能夠看得見它。這也就是范克勤。
這就是一個難題了,要是自己從這幾個有掩護的地方過去,經過大樹的時候,那個暗哨肯定是能夠看見自己的。可自己要是從其他的地方走,那從自己這個角度,看不見的一些暗哨,一樣是可能發現自己的。
弄死他?范克勤在心裡立刻想到了這個選項。只不過現在有點不知道這樣做是不是穩妥。因為暗哨不可能一個人,一蹲就一個晚上,這一定是有還哨的。如果還哨的時間更晚一些倒也好說,自己可以利用這個時間差,完成任務退出去。可要是自己弄死了對方,沒一會就到還哨時間了呢。這不等於很快就要被發現了嗎。
范克勤看了眼表,飛快的在心裡想了一下。最後做出了選擇,弄死對方。因為現在是九點多點。通常情況下,機關單位的換崗,是十點左右,這就是說,自己弄死他,還是有將近一個小時的時間來完成任務的。對於自己伸手非常有信心的范克勤認為,自己是可以用這些時間完成的。不過這個大院的換崗時間到底是什麼時候,的確是不知道,是以這一切只能說是猜測。
古語有云:當斷不斷,必受其亂。在腦子裡稍微一琢磨,范克勤就決定弄死他。另外還有一個理由,那就是范克勤本身就是要留下一些痕跡的,如此,才會防著,事後若是調查,讓調查人員認為,是外來人潛入作案。而不是他們內部有問題。如此,鐵斧的安全,就可以得到保障了。
心中訂下了計議,范克勤再次感受了一些周圍的情況,從車底爬了出來,飛速的跑了十來米,躲在了一個長條形的小花壇後面。就這點距離,以范克勤的速度,用不上一秒就可以完成。畢竟他的爆發力實在是太過於強大。不吹牛的說,你讓百米前半段的絕對王者,蘇神過來跟他比一下,范克勤都有必勝之把握。
雙腿蹬地,身子往前壓低,那真是跟猛虎撲食一樣,嗖的一聲,便已經越過了十米的距離,來到了那幾棵樹後。這都是范克勤有意控制的結果了,畢竟他要儘可能的不發出聲音。也正是這樣,那個暗哨身子都沒有聽見動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