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7章東印度公司(2/2)
一五九四年,他們終於從葡萄牙人那裡,騙到了通往東印度群島的?航海圖等重要文件。荷蘭商人欣喜若狂。第二年春天,他們委派霍特曼率領?四艘帆船,向東印度群島出發,科恩就是其中的一員。
霍特曼雖然有了航海圖,但對航路畢竟不熟悉,一路上?耽擱了許多時日。用了一年兩個月的時間,直到一五九六年?六月、オ抵達蘇門答臘島東南的一個大島--爪哇島。
荷蘭人從萬丹港上岸後,強行購買香料,舉動既粗暴,付錢又很少,因此買到的香?料不多。後來,當地居民奮起反抗,霍特曼他們站不住腳,便?逃回船上去了。?
四艘帆船繼續向東航行。由於他們的海盜行為,爪哇島?各港口都不歡迎他們。霍特曼原想轉航北上,直駛香料群島,?可是在海上已經被折磨了一年多的船員起來造反,他只好返?航,於一五九七年回到荷蘭。?
霍特曼的這一次遠航,帶回的香料不多,獲得的利潤很?少。但是,荷蘭人卻歡天喜地,因為通往東印度的航路已被?打通了。?
第二年,荷蘭又派出一支遠航隊前往東印度群島,這一?回,荷蘭商人吸取上次霍特曼失敗的教訓,改變策略,籠絡?萬丹的蘇丹,正好這時葡萄牙、西班牙侵略軍在攻打萬丹,?荷蘭人趁機幫助蘇丹擊退了葡萄牙軍隊。
蘇丹為了感謝荷蘭?人給他們弄了四船香料,荷蘭商人因而獲得了百分之四百?的純利。,從此,許多荷蘭船爭著開往東印度群島,經營香料等東?方商品的公司,如雨後春筍般地開設起來。然而他們互相勾心斗?角,矛盾激烈。
為了壟斷香料貿易,荷蘭商人認為應該把所有的公司合併成一個,這樣資金足,力量強大?。於是他們請求國會批准組織一個聯合公司,統一經營東?印度的商務,嚴禁其他企業參加這一地區的貿易活動!同時?要求國會賦予他們若干特權。
一六零二年三月(二十年前),荷蘭國會批准成立聯合東印度公司,並且發布特許狀,賦予它在好望角和麥?哲倫海峽之間,即印度洋和太平洋這一廣大地區的航行權和?貿易權,期限為二十一年。
特許狀還規定,東印度公司有權奪?取和沒收在上述地區航行的任何外國船隻,有權招募軍隊,建?築炮台,發行紙幣,任命官吏,甚至可以代表荷蘭政府訂結條?約。?
商人們興高采烈地掛出了東印度公司的招牌,並且立即?推舉出十七個辦理日常事務的董事。接著,一隊隊全副武裝?的商船揚帆啟航,駛向東方。?
第二年,荷蘭東印度公司在爪哇島上建立起第一個商站。葡萄牙趕緊派艦隊前來驅趕,結果反被荷蘭人打跑。不久,?荷蘭人又從葡萄牙人手中奪得了許多島嶼,漸漸控制了香料群島。從此,葡萄牙在東印度群島的勢力一既不振。?
但是,荷蘭東印度公司壟斷香料貿易的好日子也沒有持久,他們很快遭到了新的麻煩:英國人的勢?力,也滲透到東印度群島來了。?
原來,幾乎在荷蘭人找到東方航路的同時,英國的船隻也?遠航到了東印度群島。回到倫敦的船員們告訴大家,誰要是?願意冒遠洋航行的風險,並且敢於抗擊葡萄牙人,誰就可以從?東方帶回值錢的貨物。?
如同荷蘭的霍特曼第一次遠航東方成功而引起的巨大反?響一樣,這次航行的消息震動了整個英國。一六零零年,倫?敦商人請求英國女王准許他們組織一個公司,到東印度群島?進行貿易。女王同意了他們的要求,並發給他們一張特許狀,?規定只有這個公司的船隻才能到東方進行貿易。英國的東印?度公司就這樣成立了。不過它沒有荷蘭東印度公司所擁有的?那麼多特權,財力、船隻和人力也要少得多。?
英國東印度公司的商船一到東印度群島,就跟荷蘭東印?度公司發生衝突。但當時,荷蘭人的實力比英國人要強得多?,英國人只好把香料群島讓給荷蘭人。為了共同對付葡萄牙人,?他們達成了一項協議,規定香料貿易的份額荷蘭占三分之二,?英國占三分之一。後來,這兩家公司還是發生了嚴重的衝突,最後,荷蘭人排擠了英國人,英國人轉而在印度鞏固了自盤。
東印度公司的成立,極大的改善了荷蘭的環境,在歐洲,他們讓西班牙葡萄牙人壓著打,但東方,在科恩出色的領導下,他們反而壓著葡萄牙人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