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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3章處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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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大明律》挖人祖墳可是大罪,

《大明律》:凡發掘墳冢見棺槨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已開棺槨見屍者,絞;發而未至棺槨者,杖一百、徒三年(招魂而葬亦是)。若冢先穿陷或未殯埋,而盜屍柩者,杖九十、徒二年半;開棺槨見屍者,亦絞。其盜取器物磚石者,計贓,凡盜論,免剌。

這時代的人對祖先十分敬重,祖墳更被視為神聖無比,墳墓,曾經是能夠長久寄託親情的象徵,生者之居和死者之居往往相近相安。

白居易《朱陳村》詩中曾寫道:「死者不遠葬,墳墓多繞村。既安生與死,不苦形與神。」在《宋史·孝義列傳·姚宗明》也有如此記載,「兵革亂離,而子孫保守墳墓,骨肉不相離散」。

無論是帝王將相,還是販夫走卒,對於祖墳的重視程度,甚至高於生命,保護程度不遺餘力,既是對傳統孝道的高度體現,也是生命的另一種尊重,祖墳風水往往被認為和家族盛衰有關,正基於這一點,每家祖墳是絕對不允許被破壞。

曹隨一代豪俠,但對於這一點,也是他不能相碰的逆鱗,現在有官場上的力量相助,如果還是以前那千面神,他可能會一怒而盡殺莫氏全家。

祖墳被挖,便是一種凶兆,也是對祖先和族人最大的侮辱,後人會家道敗落或家破人亡,所以,挖祖墳便是不共戴天之仇。

據傳嘉靖年間首輔嚴嵩,夫人去世後找來幾十個風水先生,要給夫人找一塊風水寶地,以求子孫像自己一樣大富大貴。

有個風水先生相中了一塊寶地,說是要過六七代後才能大發。嚴嵩覺得這樣也不錯,自己的財產管個六七代沒問題,六七代後再發豈不更好?結果掘挖墓穴時,發現地下有一塊墓誌,竟是自家七世祖的墳墓。

嚴嵩嚇壞了,趕緊命人恢復原貌,但為時已晚,地氣外泄,後來,嚴嵩被罷官,兒子被殺,嚴家由此家破人亡敗,時人對風水這一套深信不疑。

其實,官方對祖墳更為重視,挖祖墳更被上升到關係江山穩定的高度,中都鳳陽皇陵門口的鼓樓上寫著的是天下根本。

以曹隨的大俠心性,這也是屎可忍,尿不可忍,這完全激怒了他,讓他發誓用一切手段報復。

他們押莫世仁回衛所,立即審問。

公堂是朝廷權威所在,私設公堂是死罪,以錦衣衛之強權,也只有北鎮撫司有公堂,設詔獄,可以逮捕審訊大臣。

至於地方衛所,是沒有公堂和詔獄中的。

像許顯純在東北戰區、李天華在開封屢興大獄,是向上請旨,得詔獄暫移地方。

將詔獄暫時搬移至地方,這腦洞只有米柱做得出。

像廠衛設在兩京十三省的十五個地方衛所,百戶級別,設刑堂和臨時監獄。

其實刑堂和公堂一樣,但名稱不一樣,就繞過了朝廷中的律令和條條框框。

黃天虎等回到衛所,命令黑水衛隊的人暫時回去,其它的錦衣衛馬上開始戒備、布防。

黃天虎道:「今日之事,定然無法善了,咱們同為錦衣衛一脈,咱們共同進退。」

曹隨道:「多謝黃大人相助,他也知道,這其實是米柱的面子,否則錦衣衛們不會全力助他。

這就是官身和特權的好處,曹隨兩家,相鬥百年,矛盾不斷,一直與有勝負,但自從莫家出了莫世傑這官員,就一直壓著他們打,以至連挖人祖墳這種事也敢做,他相信老弟壓得下來。

不過這次他慌了,被錦衣衛拿了,不知他那布政使左參政的弟弟能不能壓得下來,他跪了下來,哀求道:「大人饒命?」

黃天虎冷笑道:「自古有云:「發墓者誅,盜墓者刑,你們這開劫墳墓與十惡忤逆、故意殺人、放火持仗同罪,這是十惡不赦之罪,也即是砍頭罪。」

莫世仁當場嚇尿,也不知他那來的這麼多尿,都尿了好幾回了,褲子一直濕濕的,莫世仁道:「大人饒命呀?我願意賠銀子,多少銀子都願意賠,我的兄弟是布政使司的右參政莫世傑大人。」

曹隨道:「我不要銀子,只要一個公道。」

黃天虎道:「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你喪心病狂,挖人祖墳,是不是受這右參莫世傑指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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