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軍事 > 最強區小隊 > 第三百六十五章 戰時管制

第三百六十五章 戰時管制(2/2)

目錄

軍事管制的制度是嚴格的,大災之年,世道紛亂。亂世當用重典,這是軍政聯席會議達成的一個共識。經反覆討論,一直到了年三十才正式出台了《中王山區臨時戰時管制規定》。

第一個方面是針對物價的,尤其是糧食、布匹、鹽巴、油料等生活物資,一律保持按照1941年10月1日的價格保持穩定。集體供應商店必須按照區政府的指導價格執行,不准隨意變動。對於私營商戶,允許隨行就市進行買賣,但不得哄抬物價、囤積居奇,擾亂市場秩序。

針對軍隊方面,包括警衛部隊、民兵。所有幹部、戰士平時每人每天可得口糧一斤三兩,早中晚三餐,按照三兩、半斤、半斤的比例供給;每人每天植物油半兩,每周安排一次肉食。遇到重大軍事演習、參加戰鬥,供應翻倍。軍餉按照本人申請,可以折算成糧食、布匹、香菸等物資供應,部隊後勤部門可每月代辦送達家中。

工廠、礦山、民政部門工作人員、醫院、學校、集體商店一律實行工資制度,確保按照區政府的物價水平,一個工人的薪水,除了他自身的吃穿外,還可以養活一個四口之家,夫妻二人參加工作,足夠保證每周能吃上一頓肉食,還小有積蓄。同時,為了提高勞動效率,只要是能實行計件工資的崗位,全部採用計件制,鼓勵工人多加班加點,多產出,個人也多得。

農民、獵戶、災民,確定顆粒無收的,可以參加區政府組織的統一勞動,統一獲取每日工分,按照一個工分一斤糧食、半兩油的標準,獲取勞動報酬。原則上,一個健康勞力每天的工分定為1.5,健康女性的工分為1.2,16歲以下的青年和55歲以上的男性老年定為1,當然,具體還要看實際的工作能力最終確定。

但有個強制的規定是,願意參加的農民,除了自家的自留地外,其餘田地要上交區政府統一打理。撐得住的農民,也可以保留自己的田地,保持私有獨立性,不參加集體的統一調度,但也不得享受集體的分配。這個不搞一刀切。而且,區政府鼓勵私人開荒建自留地,可以種植蔬菜、瓜果,全部留作自家的生活補充。

在社會保障上,只要是參加了集體的工農兵戶,均可享受集體的社會保障:老人按照男60歲以上,女55歲以上的可以領取每人每天一斤糧食的勞保;十四歲以下的青少年、嬰幼兒,按照年齡段領取勞保。1-8歲的,每天八兩;8-14歲的,每天一斤;14歲以上的必須要參加勞動,獲取工分。油料統一按照每月一斤配給。

這樣統一規劃後,經過測算,即便是按照十萬人的口徑,每人每天1.5斤的標準,一年下來也只得兩萬七千三百多噸,加上軍餉、工資開支,也不會超出四萬噸的。以現有的儲備糧,應該可以對付上兩年到三年。

「咱也不能光守著坐吃山空吧?咱還得要發動生產自救啊!」陳龍看到了最終的測算數據,心裡定多了,總不枉自己嘔心瀝血,力排眾議地一番籌劃,「咱要大幹水利,修水庫、打水井,努力克服旱災!就算是用擔子挑,水罐提,也要從地里弄點收成補充。徐有進、糜家那邊生意還得抓緊了做,能買到的糧食繼續買。再說了,俺們身邊這不還有小鬼子的嘛,不行就搶他娘的啊!」

「哈哈哈,這才像俺們隊長的作風嘛!」眾人聽了哈哈大笑,「二狗、小牛,你們可盯緊了鬼子的物資運輸,不行就搶他娘的!」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