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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 現場魅力(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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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肯,高高舉起了右手。

難以控制地、渾然忘我地、激情澎湃地,跟著現場演出一起擊打節奏,眉飛色舞的表情透露出無法掩飾的輕鬆與歡快,整個人似乎都重新活了過來,甚至就連屁股也亢奮地開始拒絕椅面提供的支持,躍躍欲試地準備站立起來,用盡全身力氣來展示胸膛里的火焰。

他,完全享受其中。

不是因為歌曲多麼好聽,僅僅只是想要在節奏與旋律之中放縱自己。

又經歷漫長一天的枯燥工作之後,鄧肯幾乎已經忘記了自己到底是誰,當初是怎麼走上這條道路的,又是怎麼抵達現在生活的,接下來又應該前往何方,而高中時期那個張揚肆意、滿懷希望的叛逆小子又到哪裡去了。

日復一日的重複機械工作讓生活已經失去了變化,每一天似乎都是相同的,周一和周五是相同的,周一和周六也是相同的,就好像複製黏貼地完成了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以至於大腦進入冬眠狀態,暫時遺忘了思考的方法。

他所需要的不多,不是生活的出路或者幸福的辦法,只是……只是一點點放鬆、一點點宣洩就足夠了,可能比一杯啤酒和一塊黃油麵包更多一些,短暫地從模版生活之中逃離片刻,哪怕三分鐘也好。

就好像現在一樣。

踏踏踏。

鄧肯跟隨著旋律擊打著節拍,注視著羅南的眼睛,似乎能夠在那抹燦爛的光暈之中尋找到曾經的自己,留著刺蝟頭、穿著破洞牛仔褲、騎著摩托車,穿行在鎮子的沙土路上,揚起一片塵埃,笑聲灑落滿地。

「我只想奏響我的音樂」,就是如此簡單。

鄧肯身後不遠處的山姆,注意到鄧肯蠢蠢欲動、試圖站立起來的身影,眼底不由流露出一抹無奈的笑容,不是因為鄧肯的動作遮擋住了山姆的視線,他已經無法清晰看到舞台了,而是因為鄧肯的動作本身。

……赤子之心。

這是山姆腦海里冒出來的詞彙:卸下成年人的面具和包袱,重新展現稚童般的真摯與簡單,大概就是如此。

鄧肯,不是唯一一個。

此時,酒吧里四十多名客人全部都望向了舞台,超過一半客人都跟隨著鼓點節奏擊打節拍,也許只是指尖或者腳掌這樣小幅度的細微動作,卻依舊能夠感受到專注與投入,輕鬆的氛圍就這樣瀰漫開來。

山姆覺得,這有點意思。

「到底什麼才是好的音樂?」

對於這樣的問題,見仁見智。因為音樂和繪畫、等等一樣,都是一種藝術表現形式,每個人對於藝術的理解不同,自然而然地,對於優劣好壞的判定也就不同,個人喜好是非常私人的一件事情,並沒有準確答案。

畢竟,藝術不是數學題。

但是,真正動人的音樂,卻擁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能夠引發聽眾的共鳴。歸根結底,所有藝術形式都是人類對於情感、對於世界、對於自我的一種解讀,在鑑賞過程中,能夠觸動自己共鳴的作品,自然就是「優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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