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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6 萬能和弦(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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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創作層面來說,馬克西姆的風格還是以流行搖滾為主,儘管因為羅南的影響,他也嘗試了一些不同風格的雜糅,但流行搖滾依舊是他的舒適領域,區別就在於,過去這大半年時間,馬克西姆也在成長,創作之中增加了一些更加成熟也更加動人的部分。

站在欣賞角度來說,流行性更強了。

站在技術層面來說,編曲更成熟了。

其實,兩句話說的是同一件事,但應該如何理解呢?

所謂「流行性更強」,並不是說「投放進入市場驗證,單曲成績更好更受歡迎」,而是創作旋律的時候,和弦的排列組合就能夠適合市場傳播,也就是說,技術層面的編曲逐漸和音樂市場主流工業合攏。

這又是什麼意思呢?

首先,需要追溯時間回望歷史,上世紀六十年代,披頭士橫空出世,縱橫全球,在將近二十年的時間裡創造無數輝煌紀錄,早早在1988年就入選搖滾名人堂,書寫了一段不可複製也難以超越的歷史。

披頭士廣受歡迎的背後,就能夠初步看到音樂工業化的雛形,當然,樂隊受歡迎的理由不可能是簡單的一條兩條,三言兩語也很難說清楚整個來龍去脈,但其中一條非常重要的原因,保羅-麥卡特尼和約翰-列儂也親口給予承認:

他們在撰寫和弦的時候,意外摸索出一個規律,人類的耳朵對於不同音頻、不同和弦的排列組合是有著不同接受能力的。

比如說,金屬搖滾的高頻嘶吼,對於大部分人的聽覺來說是超出舒適領域的;再比如說,爵士的低音呢喃,對於許多人的耳朵來說是無法感受到旋律舒適感的。就好像鯨魚的聲音一樣,只有達到一定頻率才能夠聽到。

也就是說,生理層面來說,有些旋律就更加容易「入耳」,但有些旋律則更加「刺耳」。

當然,這裡所說的是一種「主流」感受,每個人的主觀感受肯定還有不同,只是對於大部分普通聽眾來說,就是如此,自然而然地,這些「主流和弦」也就能夠得到市場的更多肯定,主流成績的出色也就是必然。

披頭士在創作過程中,逐漸摸索出了這些「和弦」的規律,他們總結出了二十多三十種和弦,然後根據這些和弦完成創作——結果是顯而易見的,他們的專輯銷量不斷刷新歷史,風靡全球。

從六十年代開始一直到進入二十一世紀,「和弦」的秘密也慢慢被發現,越來越多歌手在創作的時候開始採用這些「舒適領域區間」的和弦,漸漸地,這些和弦被廣泛普遍使用,甚至已經達到泛濫的程度,於是也就被稱為「萬能和弦」。

比如說,「6415」和弦,經常能夠在流行風格里看到;比如說,「4536251」和弦,適合所有風格類型;比如說,「4321」和弦,大部分運用於節奏藍調;比如說,「15634145」和弦——這也是大名鼎鼎的卡農和弦;比如說,「1645」和弦,廣泛運用於民謠;諸如此類等等。

這些數字,就是樂譜。

以「6415」為例進行簡單說明。

「6」,可以看作鋼琴黑白琴鍵上一個「拉」的琴鍵,將右手食指放在這個琴鍵上,右手中指則間隔一個琴鍵摁下去、右手無名指則間隔一個琴鍵摁下去,也就是說,右手同時摁三個琴鍵,手指與手指之間都是間隔一個琴鍵。

然後,左手則在「拉」的左側尋找一個降八度的「拉」,左手的琴鍵不僅能夠抓住音準重心,而且還能夠增加音樂的層次。

最後,兩手協作,同時摁下四個琴鍵,於是,這也就擁有第一個完整的音符,「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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