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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買金項鍊(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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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浪看到這一切,心想清官難斷家務事,但是有人想討巧占便宜,法律還是會想辦法主持公道的。

案子在第二天就判下來了,韓淵勝訴,採納的理由基本上都是孟浪所說的理由。他前妻一看,便不服上訴,韓淵又來找他。

一看他又來找自己,按照行規,上訴也需要交納律師費,如果想請他繼續代理案件,還要出一筆律師費。

雖然這對於許多律師來說,可是一件大好事,因為又可以掙到一筆錢,但是孟浪覺得,這對當事人來說真是一筆不小的負擔,一審二審,折騰來折騰去,最後錢都讓律師賺去了。

因而他就不忍心再收韓淵的律師費,便想了想對他說道:「這樣吧,對方上訴,大概率不會成功,你也不需要請我,我到時給你爸媽寫個代理詞,你爸媽在庭上念念就可以了,這樣,你省了律師費,結果也不會差到哪裡,你看好不好?」

韓淵道:「孟律師,你要收多少律師費,我都給,你不去法庭,我心裡沒底。」

孟浪笑道:「我知道你的心情,但是真的沒有必要,我與李記者算作是好朋友,給你說的都是實話,你放心吧。」

見孟浪這般講,韓淵很受感動,都是為他著想啊。

這個案子一結束,孟浪進入系統一看,又新增加了兩萬經驗點,加起來,就是十二萬六千八百點了!

心裡感覺很不錯,就進入系統大賣場裡頭準備買一件禮物送給牛昭。

買什麼呢?

裡面都沒有便宜的物品,房子車子肯定不適合送給她,因而看了半天,只有金銀首飾適合送給牛昭作禮物。

但是牛昭會要他的金銀首飾嗎?

裡面一條金項鍊,價值一萬經驗點,絕對是純金二十四K的,斤兩很足,這要是買下來,放在市場上能值十來萬,一下子送給他這麼貴重的禮物,她會不會收?

然而如果不買這個東西,其它的更不適合買,想了一會兒,便決定把項鍊買下來,想辦法讓牛昭接受了。

買下來後,到了第二天上午,便有金店打電話來,讓他來取金項鍊,這件金項鍊是專門訂製的,十分珍貴。

本來想著自己直接去拿,但是轉念一想,如果他拿來了,再去送給牛昭,萬一牛昭不要,還真是燙手的山芋,因而想出一個主意,他便讓金店老闆,將這隻項鍊直接派人送給牛昭,相當於是送快遞了。

金店老闆一聽,還從來沒有遇見過這樣的事,但是想想覺得這是年輕人之間的一種浪漫,給女朋友買金項鍊,不親自交給女朋友,而是讓金店送過去,給女朋友一個驚喜,這真是一個不錯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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