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富家的難題(2/2)
富強氣急敗壞地一說完,富偉道:「大哥,您在公司占有百分之七十的股份,誰敢罷免您的職務?」
「你懂什麼?這是他們的姿態,如果我不能迅速解決此事,我的形象就會受損,他們鼓動別人收購公司的股票,到時公司會受到多大的損失?馬律師,你能不能讓法院儘快下判決?」
馬律師道:「法院要判決還需要一些時日,但我會與法官聯繫催促他們儘快判下來。」
「必須要在一個星期內讓法院下判決,不然,媒體會沒完沒了地拿著這個事情說事。」富強吩咐道。
馬律師卻道:「富總,您不要在意這些事情,如果在意的話,案子是一時半會了結不了的,對方一上訴,案子又會曠日持久。」
「那你說怎麼辦?」富強急了,問。
馬律師蹙眉想了想道:「只有一種辦法能快速了解,那就是給原告一些錢,隨便打發他們一下,讓他們不要再告了。」
「你的意思是說讓我與他們和解?那豈不是受到他們的訛詐了?」富強眼一睜,說道。
馬律師道:「富總,如果我跟你只講法律,那就讓法院判,但您卻希望事情儘快平息,我只能提出這樣的建議,如果您不採納,那我也沒有辦法。」
「大哥,不能跟他們和解。」一直沉默不語的富貴突然開了口。
「為什麼不能和解?」富強反而問他了。
富貴道:「現在他們沒有證據,我們為什麼要和解?」
「但他們拿著這事告我們,弄的我們臉面無存,你說我們怎麼辦?」富強瞪眼看向富貴,說道。
富貴低著頭,忽然抬頭看他一眼說道:「依我說,就同意配合鑑定,鑑定一出來,證明不是我爸的子女,事情不就平息了嗎?他們一分錢得不到,媒體也無話可說了。」
富強聽了這話,又瞪眼看了他半日,忽然說道:「你現在怎麼能確定那個成曉珊跟爸沒有任何關係?萬一有了關係,豈不是更對我們不利?與其冒險,不如置之不理,外人再怎麼說,也沒有證據,只是這個成曉珊太可惡,故意搞的我們家雞犬不寧,要不這樣,馬律師,你去和成曉珊的律師聯繫一下,給她一百萬,讓她撤訴。」
「一百萬?」馬律師沉吟了一下,道:「一百萬我覺得有點少,如果給五百萬到一千萬,或許還值得一談。」
「依我說,還是一分錢不給的好,萬一這次給了,她下次又起訴了怎麼辦?豈不是沒完沒了了?」富偉突然插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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