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收到了律師費(1/2)
不久,李女士的離婚判決下來了。
法院通知他去拿判決書。
他跟李女士聯繫,一起去了法院。
到法院後,見到了法官,法官就把判決書給了他們。
兩人連忙看判決的內容。
法官告訴他們道:「那兩百五十萬的現金以及兩套房子還有股票、車子,都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你們兩人均分,孩子嘛,年齡還小,也是判給你方,但認定被告出軌的證據不足,因此你們提出損害賠償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以支持,你們看,對判決滿意不滿意,是否上訴?」
法官一說完,孟浪和李女士心裡都是一喜,因為法院基本上支持了他們的訴訟請求,只是損害賠償那塊沒有支持。
想了想,孟浪問:「認定被告出軌的證據不足嗎?那些照片還不足以證明這個事情嗎?」
法官解釋道:「雖然那些照片能證明他們曾經出雙入對,舉止親密,但是男女關係這種事情,如果有一方不承認,法院就很難下判決,考慮到你們雙方的情況,出軌這一塊的事情,就沒有認定,但在其他方面,法院還是比較照顧到你們的情況的。」
「法官,那真是便宜他了,他明明是有這方面的事情的。」李女士接了一句。
法官道:「你們也要考慮到吳雪琴的情況,萬一這事根本不存在,豈不是冤枉了人家?她一個女人,以後就很難做人了。」
法官還是比較憐香惜玉的,孟浪心裡想了想,覺得法官這樣判還是比較公正的。
「謝謝法官。」孟浪道了一句。
李女士也只是說說,現在爭取了大半財產,她也知足了,並且孩子還判給她,她是想要孩子的。
出了法院後,李女士看向孟浪問:「孟律師,你看律師費什麼時候支付給你?」
孟浪聽了,心裡一跳,現在官司贏了,律師費就要到手了,這一算算,可是不少錢啊,李女士倒很敞亮,沒想著賴帳。
想了想笑著道:「李姐,等到財產執行到手的時候再給我吧,這事不急。」
李女士也笑道:「那行,這事辛苦你了。」
拿到判決十五日之後,崔吾慶居然沒有上訴,這說明他知道上訴也無用,贏不了,因而案子就轉到執行局那邊,申請執行。
兩百五十萬的現金已經被凍結,現金執行比較容易,但是房產不大好執行。
房產有兩種執行方式,一是拍賣房產,分得現金,二是一方出錢給對方,對方放棄房產所有權。
經過物價部門評估,海城那套房子估價為八百七十萬,比之前預計的多出兩百多萬,而漢州那套房子評估為三百一十萬,這兩套房子加起來就是一千一百八十萬了。
按照五五分的話,李女士將獲得五百九十萬。
因為崔吾慶不願意給李女士錢,而李女士又不願意拍賣房子,經過法院調解,李女士支付崔吾慶二百八十萬給崔吾慶,然後獲得海城那套房產,而另外一套房產歸崔吾慶。
同時股票和車子打價八十萬,再加上現金二百五十萬,因此李女士只要給崔吾慶一百一十五萬就可以了。
李女士實際獲得的財產為七百五十五萬。
李女士手裡頭上也有一些積蓄,拿出一百多萬是綽綽有餘的,給了崔吾慶一百多萬後,海城的房產就過戶到她的名下了。
孟浪幫她全程參與這個事情,而根據代理合同約定,她將支付給孟浪勝訴金額百分之十的律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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