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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幾張照片(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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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那天,李女士跟他一起到了法庭,而崔吾慶也跟著一名律師來到了法院。

兩人一見面,李女士是仇人相見,分外眼紅。這夫妻之間,好的時候,那是相互恩愛的親人,而一旦反目,那就是不共戴天的仇敵。

崔吾慶現在的態度就是離婚可以,他不反對,但是想平分夫妻共同財產,沒門!孩子要歸他,李女士只能淨身出戶。

這樣看來,崔吾慶簡直是渣男的傑出代表,有著體面工作和漂亮姿容的李女士眼睛長到後腦勺上了,會看上他。

當事人和律師都到齊之後,法官便宣布開庭。

程序性的事情就不需多說了,進入法庭調查階段後,法官問崔吾慶對原告的起訴是什麼意見?

律師替他說道:「被告不同意離婚,如果法院判決離婚的話,請把孩子判給被告。」

律師一說完,李女士就忍不住說道:「崔吾慶,你不是同意離婚的嗎?現在怎麼又說不同意了?」

孟浪一聽,忙止住了她,讓她先不要激動,這都是套路,律師的套路,崔吾慶即使願意離婚,此時也不能說同意離,這是被告手中的牌,哪能輕易就拱手交給原告?

「現在請原告舉證。」法官說。

孟浪就開始向法庭舉證,其他證據先不用多說,只說證明崔吾慶出軌的證據。

「報告審判長,現在原告手中有被告與他人同居的證據,證明內容是被告在婚姻存續期間,非法與他人同居,導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原告有權向被告提出損害賠償。」

把好幾張照片提交了上去。

書記員把證據接過來,交到了被告律師手中,由被告進行質證。

崔吾慶一打眼看見了照片,臉色馬上變了,這特麼的誰偷拍了他的照片?

崔吾慶比較精明,他不多說話,凡事都讓律師說,因而他的律師就開始質證道:「報告審判長,原告方在舉證期限內沒有提交該組證據,他現在當庭提交,屬於證據突襲行為,法庭應當予以駁回該組證據!」

看到被告律師跟上次的律師一樣,又提出舉證期限的問題,孟浪坐在原告律師席上微微笑了起來,並且暗暗說,老子就是要搞證據突襲,不搞證據突襲,提前讓你知道我有這樣的照片,你就會提前做好準備,我就不被動了嗎。

「被告律師,你的意思是不予以質證?」法官問。

被告律師道:「不予以質證。」

法官看了看崔吾慶,道:「被告,你對該組證據有什麼意見?照片上的男子是不是你本人?」

崔吾慶一看法官直接問向他了,心裏面就慌了,想回答,又不知怎麼回答,不想回答,法官又在看他,情急之下,只好看向他身旁的律師,想再讓律師替他回答。

他的律師便說道:「報告審判長,被告方對該組證據不予以質證,被告不願意回答這個問題。」

法官聽了他律師的話,便提醒他們道:「超過舉證期限提交的證據並非是無效證據,如果你們不予以質證,將會影響到法庭調查,請你們先針對該組證據進行質證,本庭最後再綜合考量證據採納問題。」

一看如果不質證,法官就不滿意了,崔吾慶和他的律師只好進行質證。

崔吾慶在他律師的指點下,便說道:「報告法官,這照片上的男子我看不太清楚,不知道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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