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接受獎勵(2/2)
回到漢州後,孟浪就開始準備起訴的材料,幫李女士到法院立案。
這樣又過了好幾天,案子剛剛幫李女士立完,他準備向法院申請調查令,去銀行和證券公司調查崔吾慶的銀行流水和股票情況,富春秀突然給他來了電話。
電話一接通,就告訴他一個好消息:「孟律師,見義勇為基金會那邊批下來了,要獎勵你呢,你什麼時候去領獎?」
孟浪聽了,驚喜道:「富警官,他們獎勵我什麼?」
富春秀道:「大概是十萬塊錢吧,比政府獎勵多的多,所以我才給你申請的。」
孟浪想不到獎勵這麼高,欣喜道:「多謝富警官。」
富春秀又熱心地帶他去了見義勇為基金會。
富新見義勇為基金會(公益基金會)就設在富新大廈裡頭,孟浪去了之後,看了看,心想富新集團實力果然雄厚,說來富老先生還是很熱心公益事業的,居然設立了這樣一個基金會。
進去以後,到了十樓,只見有一個中年女人走了過來,跟富春秀打招呼:「春秀,你把人帶來了?」
富春秀忙道:「劉姨,這位就是見義勇為的孟律師。」
孟浪聽了,納悶,心想富春秀怎麼會和這裡的人認識?難道說她真是與富家人有親戚?我去,如果這樣的話,之前跟他說富家人遺產糾紛的事,豈不是泄了密?而且,他當時還有嘲笑富老先生之意,不知她有沒有生氣。
心裏面便感覺不大好意思,跟在富春秀身後,走進了辦公室。
那個中年女人就取出一份證書和一張現金支票交給了他,說道:「我們富新公益基金會自成立以來,已經為一百多名見義勇為的勇士發放了證書和獎勵,您是第一百零八位見義勇為的勇士,感謝您為社會所作出的奉獻,同時也感謝您對富新集團的支持,富新集團將會一如既往地做好社會公益事業,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中年女人很得體地說了這番話,孟浪聽了,覺得她有點是在為富新集團做GG,但是即使是做GG,人家也是拿出了真金白銀,獎勵見義勇為的人,這對促進社會風氣好轉是大有幫助的。
接受完證書和獎金,富春秀就向中年女人告辭,中年女人要留他們吃飯,富春秀拒絕了,孟浪更不可能在這裡吃飯,拿了人家的獎,還要吃人家的飯,那也太沒出息了。
正要走時,中年女人卻道:「別急,漢州電視台會有一個採訪,也就是這一兩天的時間,到時候需要您過來,採訪您,希望採訪您的時候,您能幫助宣傳一下富新集團。」
孟浪忙問:「怎麼宣傳?」
中年女人道:「我們會提供宣傳的材料,您到時候說出來就是了。」
聽了她的話,孟浪心想,之前錢正源就提出要讓電視台採訪他的事,但一直沒有成行,據說是在採訪費用上達不成一致意見,現在富新集團也提出採訪的事,如果他接受了採訪,對他本人倒是一件好事,想想就答應了中年女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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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律師提醒:一旦在離婚案中虛構債務,法院不但不予以承認,還會作出處罰,重者可能涉及犯罪,有此想法的男女同胞們要慎重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