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查明財產(2/2)
而房產三處,也應當價值不少錢吧?這個崔吾慶居然在海城還有一套房子,面積在一百三十平方上,房產和現金的資料,小眼都已經放在虛擬屏幕上,放給他看了。
海城這套房,保守估計按每平米五萬來算,那就是六百五十萬。
漢州兩套房,一套是崔吾慶婚前所買,這個不算夫妻共同財產,可以除去,而另一套則是在婚後買的,並且面積很大,在一百五十平方上,按照現在的市價,也在三百萬左右了。
這兩套房產加起來,就接近一千萬了,再加上現金兩百多萬,就是一千多萬,李女士說的沒錯,他們家產應當是這個數。
漢州的兩套房產都在他們夫妻的名下,而在海城這套房,則是登記在崔吾慶的母親名下,但是這不妨礙是他的財產,比較麻煩的是現金,現金一旦轉移,想要證明是他個人的財產,需要費一番周折。
那個吳雪琴估計就是崔吾慶的情人了。
掌握到這些情況以後,過了幾天,他才聯繫李女士讓她過來,跟她談一談這個事情。
一聽說他這麼快就把崔吾慶的財產給查找了出來,李女士吃驚地看著他,等到孟浪提起海城這套房產的時候,忙問:「他什麼時候在海城買的房子?」
孟浪道:「五年前,難道你不知道他在海城有房?」
李女士道:「我一點也不知道,他居然在五年前就瞞著我在海城購置房產,他這是早就有預謀了!」
李女士瞬間變的有點激動。
孟浪忙安撫道:「或許當時他的目的並不在此,房產登記在他母親名下,可能是為了他父母養老才買的吧?不告訴你也比較符合邏輯。」
「他背著我買房,給他父母養老,跟我說一聲都不說,他眼裡頭還有我嗎?我當初真是昏了頭,才會跟他結婚!」
李女士懊惱不已。
要說崔吾慶這事做的確實過分,對自己老婆一點也不信任,除非五年前他就不喜歡李女士了,準備另找新歡,擔心萬一離婚,分割家產,因此沒把這事告訴李女士。
如果崔吾慶當初真是這麼想的,那麼他的心機太深了,夫妻之間做到這份上,也無怪李女士生氣。
「孟律師,房子登記在他媽的名下,我還能要回來嗎?」李女士氣乎乎地問。
「只要是在夫妻存續期間購置的房產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論財產在誰的名下,除非他經過您的允許,將財產贈與給他的母親。」
「孟律師,您一定要幫我把這套房子要回來,寧可現金不要,我也要這套房子。」
孟浪笑道:「房子要,現金也要要,只要是你的合法所得,幹嘛不要?不過,在海城有房這事,你不要跟別人講,免得打草驚蛇,他又想辦法轉移了,等到開庭時,我們再說這事。」
李女士重重地點了點頭,一種女性溫柔的目光在孟浪的臉上掠過,心裏面感嘆,把這個案子委託給孟浪真是找對人了,之前她自己查了崔吾慶的銀行流水,發現他的卡內一分錢都沒有了,另外崔吾慶還告訴她,做生意還欠了一屁股債,一分家產都沒了,不讓她幫還債就算對她不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