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勝訴(1/2)
被告律師居然不予以質證!
孟浪立刻說道:「該份證據是原告方申請法院調取的證據,雖然未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該份證據,但是並不違規,這屬於原告方發現的新證據,如果被告不予以質證,便是認可該份證據了。」
被告律師一聽傻了,法官便看向他道:「請被告方律師說說意見吧,不要放棄質證的權利。」
被告律師一看,只好說道:「這份證據並不能證明什麼,這只是漢州銀行的銀行流水,能說明什麼?被告不只漢州銀行一個銀行帳戶。」
王巴大聽了,插嘴道:「我還有大陶銀行的帳戶。」
聽到他們這樣辯解,孟浪冷哼一聲道:「報告審判長,原告還有第三組證據提供。」
話一說完,被告律師非常驚詫,第二組證據在他意料之中,調銀行流水是比較正常的事情,怎麼還有第三組證據?
「審判長,原告這是在搞突然襲擊,不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我們反對!」
孟浪聽了,不緊不慢地道:「這是一組錄音證據,我們當庭提供,如果被告不願意質證,我們不反對!」
說罷,就把一組錄音證據提交了上去,法官同意播放錄音。
等播放完後,孟浪便說道:「該組證據證明,被告方承認其還原告的錢是從漢州銀行取的,而漢州銀行的流水當中根本沒有兩萬八千元的提取記錄,這都證明被告在說謊,原告的主張成立。」
話剛說完,王巴大忍不住了,站起來指著他罵道:「狗律師,你陰我!」
孟浪掃他一眼,對法官道:「審判長,被告當庭辱罵他人,藐視法庭,請法庭訓誡!」
被告律師忙拉住被告坐了下來,說道:「原告採取偷錄的方式取得證據,證據來源不合法,法庭不能採納該份證據。」
孟浪說道:「該份證據是真實有效的,我並沒有偷拍偷錄,我只不過是有取證意識而已,被告無法否認該份證據的真實性!」
被告坐在座位上,兩隻眼睛瞪著他,他哪裡會想到,孟浪跟他通了一次電話,會把通話內容給錄了下來,導致現在提交到了法庭上,讓他和律師都極為被動!
庭開到這裡,真相已經大白了,被告處處有漏洞,無法自圓其說,其辯解無法成立!
法官心中也有了數,等孟浪提交完證據後,便問被告方是否有證據需要提供?
被告律師有氣無力地說了一聲:「沒有。」
打官司就是打證據,沒有證據還打什麼官司?當然他是被告,一般情況下無須提交證據,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證據主要由原告提供,被告只需要反駁是了。
「法庭調查結束,現在進入法庭辯論階段。」法官宣布道。
孟浪就開始宣讀代理詞,主要是兩個觀點,一個觀點就是被告方的說法不合情理,另一個觀點就是,被告方當庭說謊,三組證據證明,被告辯解還了原告兩萬八千塊錢的說法不能成立。
被告律師在他說完之後,也作了發言,還是辯解還了兩萬八千元,欠原告兩千元,原告的主張不能成立,相關證據不能證明被告現在還欠原告兩萬八千塊錢。
還是原來的陳詞濫調,作為被告方只要把水給攪渾了就可以,認定原告方的證據不能百分之百地證明還欠兩萬八千塊錢。
但民事訴訟,跟刑事案件不同,證據不需要百分之百,只要有高度蓋然性就可以了,而今天的庭審表明,高度蓋然性是站在原告這一邊的。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