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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案件的炒作(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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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想把案件給炒起來,不是說說就能搞起來的,富家那麼有錢,媒體輕易也不敢得罪他們家,除非依靠自媒體先攪攪局,再讓大媒體跟進。

而要讓大的自媒體參與到這種事情中來,沒有一定的費用支持,怎麼能行?

「找幾個大V問一問,讓他們先開一個價,如果是十萬八萬的,我們先給墊付是了。」錢正源想了想,說道。

董卓聽了,禁不住說道:「十萬八萬的費用當事人如果都不願意出,那她的子女到底是不是富新翰的子女,不值得我們懷疑嗎?」

董卓這樣一說完,朱棣就嗤笑道:「你覺得當事人會無聊到去誣陷富新翰?不是他的子女硬說成是他的子女?那她圖的什麼?圖好玩嗎?如果真是這樣,那玩笑就開大了,這是不可能的事,我們該支付的成本還是要支付的,大不了,等官司勝了,讓當事人再還給我們。」

董卓看了朱棣一眼,卻說道:「主任說十萬八萬能搞定,這是普通的案子,像這種涉及幾億的大案子,那些大V也會看人下菜碟,萬一獅子大開口問我們要幾百萬的炒作費用,那怎麼辦?我們可不能替當事人支付這麼大金額的費用。」

董卓一說完這話,大家便沉默了,他們一案子敢收一千多萬,難道自媒體大V他們就不敢收幾百萬嗎?

而且他們一看涉及到富家的事情,敢不敢接招都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找證人怎麼樣?」唐芙蓉過了一會兒,想了想說道。

「證人也只能是間接證明,而且富新翰是秘密包養,與富家人關係密切的證人肯定不願意作證,而關係不密切的,又有什麼證明力呢?」董卓說道。

錢正源沉思半天,說道:「我看要不就這樣,一方面還是要讓當事人想辦法,跟其他幾人繼承人再談談,如果能談成就省事了,如果談不成,就想法利用證人作證,另一方面,做好進行案件炒作的準備,那些大V想要幾百萬不可能,可以再給他們多一點,但要的太多,我們也不能答應,如果在案發前實在不好炒作,就在開過庭之後想想辦法,到那個時候,案件已經公開,富家作為公眾人物,媒體前去採訪,他們也無法拒絕。」

朱棣一聽,眼前一亮道:「主任這個方法好,到時候我們多請些記者去法庭旁聽就可以了,然後趁機讓他們採訪一下當事人,把富家的內幕給揭露出來,現在大家都喜歡八卦新聞,媒體更是趨之若鶩,或許不用花一分錢也能搞定這個事情。」

董卓聽了,思考了一會兒道:「就怕到時候,開完庭,案件公開,媒體曝光,富家人可能會覺得已經無所謂了,沒什麼壓力了,就會失去炒作案件的效果,對富家人施壓的最好時機應當是在開庭前,讓他們在庭上同意配合DNA鑑定才行。」

董卓講的還是有道理的,孟浪禁不住看了他一眼,但朱棣卻反對道:「富新集團是一家上市公司,如果遺產糾紛案不斷發酵,肯定會影響到他們公司的股價,這對他們肯定會產生心理壓力,他們不可能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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