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8章從輕發落(2/2)
娃發出一陣哭聲,李一的父親說:「娃吃不上奶粉,整天餓的哭。」
孟浪一聽,心想現在還有喝不上奶粉的孩子?
走過去,看了看李一的家裡,裡面家徒四壁,李一生了三個孩子,老婆在家裡干農活,他一個人在外面打工,日子過的緊巴巴的。
孟浪讓牛昭拍幾張照片。
牛昭見到李一家裡的情況,有些感到觸目驚心,有人每天吃喝玩樂,衣食無憂,有人卻飢不果腹,挨餓受凍,孟浪說的對,社會太需要公平公正了。
要讓刑事辯護充滿著人情的溫度,就必須要做一些艱苦的工作,要讓法官看到被告人的立體形象,然而這種艱苦的工作,律師很少去做的,因為他們覺得這樣做,太費工夫,而且會覺得,這大概沒有用,因為有人會說,貧窮不是你犯罪的理由啊,但是孟浪卻不這樣看。
當場給了李一老婆一千塊錢,牛昭見了,又是皺眉,感覺他這不是來為當事人辯護的,而是來扶貧的,哪有這樣的律師啊。
李一的父親和他的老婆感動地要給他跪下來,孟浪忙扶住他們。
孟浪不想再當一名只知道鑽進錢眼裡的律師,而要當一名受人尊重的律師。
孟浪找到村委會,讓村委會給他出具一份李一家庭貧困的證明,然後才離開了李一的家。
回去以後,他將證明及相關的材料提交給了法院,雖然這樣的證據與李一的犯罪沒有什麼直接的關聯,但是卻可以讓法官對李一的犯罪有一個直觀而又全面的認識。
開庭那天,李一站在被告席上,孟浪問他:「你在案發時從事什麼工作?」
李一回答:「我當時在城裡打零工,我把錢寄給家裡後,身上就沒錢了,好幾天又沒打上零工,正好這時,我的一個朋友找到我,說賣銀行卡可以賺錢,我就問能賺多少,他說能賺四五千,我一聽就高興了,也不知這是犯法的事,就把身份證交給我那個朋友,讓他幫我辦銀行卡,辦好後,他給了我四千塊錢,接著我就不知道什麼情況了。」
「你拿了四千塊錢做了什麼?」
「寄到家裡,給孩子買奶粉了,現在奶粉早就喝完了,也沒錢買了。」
「你現在認識到錯誤了嗎?」
「我現在明白了,這樣做是不對的,但是當時我真不知道,剛才公訴人說我明知這是不對的,因為銀行卡是不能賣的,我賣了就是明知,我沒文化,我真不知銀行卡不能賣,也不知他們買了之後幹什麼,一時糊塗就犯了大罪。」
李一的回答老老實實,孟浪又把照片和村委會的證明交了上去,證明李一的家庭貧困,他是因為要給孩子買奶粉喝,一時糊塗才將銀行卡賣給別人,他願意認罪悔罪,希望法庭能從輕發落。
開完庭後,過了有一個星期,法院下了判決,判處拘役兩個月,判處罰金兩千元。孟浪幫他把兩千元給交上了,這是法院對他的最大限度的從輕了,因為知道他家庭貧困,沒有判處他太多的罰金,兩千塊錢是最低的了,因為法律規定,必須要判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