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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8章是不是交通事故(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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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交通事故?」孟浪問。

張萍看了看材料說道:「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交通事故是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

孟浪問:「那你這個案子按照這個規定,算不算呢?」

張萍道:「我覺得算,但是人社局認為不算,他們說,你沒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所以不能算是交通事故。」

孟浪皺眉道:「這種情況下,交警部門該不該為當事人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呢?」

張萍道:「這起事故是當事人自己造成的,沒有其他人,是他自己不小心騎到坑裡頭去了,如果交警部門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那該怎麼出?認定當事人是事故責任人?」

孟浪又皺緊了眉頭,想了想道:「按說吧,他是在下班的途中,而且還是在加班回家的途中,發生了意外事故,也應當視同工傷,因為他這跟交通事故有什麼區別呢,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傷害,可以認定為工傷,他騎車子摔倒了,也是受到了傷害,二者沒什麼區別,就應當認定為工傷,但是法律這麼規定了,我們就要想辦法把此次事故認定為交通事故,才能符合工傷認定的要求,如果我們無法將此次事故認定為交通事故,人社局給駁回倒沒什麼問題。」

張萍道:「我在法院的時候,原來辦過多起工傷糾紛案件,從來沒有遇到過這種情況,現在我陷入了一種兩難境地,不知該如何跟那名法官講了。」

「什麼兩難境地?」孟浪問。

張萍道:「你看,如果我們讓交警部門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那肯定是當事人要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因為是他自己掉進坑裡的嘛,不可能認定路政部門是事故責任人,如果這樣的話,當事人就會因為他在交通事故中承擔全部責任,而不能認定其構成工傷,構成工傷必須是在交通事故中不負主要責任的勞動者。而如果不讓交警部門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那又沒法證明它是一起交通事故,人社局更會以此理由認定這次事故不屬於工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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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萍說完這話,孟浪想了想,還真是這麼一回事,那怎麼辦?

「張萍,難道那名法官非要認定工傷嗎?不能起訴路政部門,追究他們侵權的責任嗎,畢竟他是因為掉進坑裡頭才受傷的,坑的主人,也就是路政部門肯定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孟浪想了想說。

張萍道:「我也是這樣想的,但是那名法官非要起訴人社局不可,認為他這就是屬於工傷,如果他這種情況不屬於工傷,那就與勞動法的精神不相符合了。」

孟浪笑了笑道:「法官還是非常自信的嘛,既然這樣,你就幫他一把,替他代理這個案件是的,至於輸贏,我們就沒辦法左右了。」

張萍道:「我覺得他講的也有一定的道理,所以我才會幫他,那我代理一下試試看,能不能告贏人社局。」

孟浪點了點頭,答應了。

就在這時,牛昭忽然來了,見到張萍後,眼前也是一亮,然後身子忙往後退,道:「你們在說悄悄話的嗎?那我迴避一下。」

張萍忙叫住她:「牛昭,我向孟浪匯報案子的。」

牛昭聽了,這才止住腳步,笑咪咪地道:「匯報什麼案子的?」

張萍道:「一起工傷的案子,你也過來聽一聽,幫我出出主意。」

「有孟大律師給你把關,還讓我出什麼主意啊?我還是迴避一下吧。」牛昭笑說。

張萍忙站起來拉住她,讓她坐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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