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2章交叉詢問(1/2)
錢正源來到律所裡頭,參觀了半天,看到孟浪的財力越來越雄厚,心裡頭不由地就感嘆起來。
真是青出於藍而勝於藍啊。
回頭看了董卓和朱棣兩人,他心裡頭又不禁搖了搖頭,這倆人干律師,不堅持,容易動搖,而人家孟浪卻從來沒有動搖過,在所裡頭干好了,就想著辦法出來單幹,你看看人家現在發展的了,成了規模所了。
孟浪在錢正源參觀結束後,專門請他去了高檔大酒店吃了一頓,一頓飯花了三十萬,沒敢多花,怕錢正源說他嘚瑟,傳出去,會有人嫉妒。
當然,律師不能只有紙醉金迷,還要有對法律的堅守,對正義的信仰,孟浪要堅持做到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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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他又接到了一個刑事案子,這次還是一個受害人的案子,也就是說他還是當了代理人。
而且是免費代理的,因為受害人的家人沒錢,去請求司法援助,而光明所又是司法援助的標兵,案子就交到了他們所里,而牛昭一向他報告,他就感了興趣,親自辦理了。
其實所里的其他律師也很納悶,因為別的律所主任整天去做那種收費幾十萬,幾百萬的大案子,無論是刑事還是民事,只要賺錢就接,而孟浪卻與他們不同,孟浪老是接一些免費的案子,似乎當律師不是為了賺錢似的,哪有這樣的律所主任啊,孟浪到底是靠什麼賺錢的呢?
他們甚至懷疑,孟浪是不是完全靠剝削他們賺錢的。
孟浪並不在意別人的想法,他只要按照自己的想法和節奏去做事是了。
這還是一起故意殺人案。
案發於十年前,當時的受害人才二十來歲,在一家足療店裡從事特殊服務,而被告人則也是一名打工仔,在工地上幹活,然後一天,被告人到足療店裡消費,剛進去不到十分鐘,命案就發生了,受害人當場被被告人殺死在床上,殺完人後,被告人逃亡,人間蒸發,直到前幾個月讓偵查機關抓獲。
一個是在工地上搬磚的苦命人,另一個也是在足療店裡頭從事特殊服務的苦命人,兩個苦命人為什麼會發生遭遇,並且還鬧出了人命?
底層之人為什麼要相互傷害啊?
孟浪從受害人的父親那裡了解到情況後,心裡頭帶著疑問,要想了解整個案件的情況,只有先去閱卷了。
而就在這個時候,秦守的上訴庭開庭了。
省高院通知辯護人和代理人都過來參加庭審,孟浪接到通知後,就準備了一下,去了省高院的法庭。
雖然是省高院的法庭,但實際還是在中院開的庭,只是省高院的法官過來,組成了一個庭,因為這樣方便一些,秦守羈押在市看守所,還是在中院開庭比較好。
錢永會再次來到了漢州。
這一次,他終於幫秦守父母找到了願意為秦守出庭作證的人員,證明秦守的出生日期是九月十一日。
除了通過這種方式來動搖檢方提供的證據,其他也沒有什麼好的方法了。
到了二審,就沒有公訴人的說法了,一審是公訴,二審檢察院人員出庭,那是履行法律監督,並不是為了要公訴被告人。
因此省檢察院的到庭人員就被稱為出庭檢察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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