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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6章真相大白(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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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她不答應我追求她,所以我沒讓她走。」

「你不讓她走,她就會答應你的追求了嗎?」

「我當時心裡著急就沒讓她走。」

「你去追求一個女孩子,人家女孩不答應你,你就強迫人家跟你好,你這是什麼行為?你這是想學土匪搶山寨夫人嗎?」

「我就是喜歡她,我想時間久了,她就會喜歡我的。」

「被告人,我告訴你,你的心理很陰暗,手段很殘忍,她不答應你的要求,你就想著毀了她,先搶奸後殺人,而不是先殺人後搶奸,你很會掩蓋事實,避重就輕,但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你再會狡辯,再會掩蓋事實,也是沒有用的,屍體會說話,被害人是迅速窒息死亡的,而如果你是站著掐死她的,死亡時間不會這麼快,因此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你先搶奸她,然後在搶奸的過程中突然扼住了她的脖頸,導致她瞬間窒息死亡,是不是?」

「不是這樣的,我就是先掐她的脖子,然後才搶奸她的。」

「你掐她脖子的時候,有沒有把她按倒在地了?」

「是的,我把她按倒在地,我就產生了搶奸的想法。」

「當時被害人有沒有掙扎?」

「掙扎了,但我掐住她的脖子了。」

「你是一邊掐她的脖子,一邊實施搶奸的嗎?」

「是的,我當時頭腦也蒙了。」

「報告審判長,我的問話完了。」孟浪問到這兒時不再問了。

錢永會聽完孟浪的問話和秦守的回答,心裡頭不禁感嘆孟浪的精明,和秦守的愚蠢,因為如果秦守堅持說是在掐死孫小寧後才實施搶奸,那麼他就不構成搶奸罪,而是構成侮辱屍體罪了,因為當時孫小寧已經死了,變成屍體了,奸屍行為其實是一種侮辱屍體的行為。

而侮辱屍體的行為比搶奸罪要輕,秦守雖然聰明狡猾,但是他不懂法律,所以讓孟浪給繞進去了。

案件基本上真相大白了,法官就問錢永會還有什麼意見?

錢永會此時只好把死馬當成活馬醫說:「被告人的行為不構成搶奸罪,而應當構成侮辱屍體罪,發生關係時,被害人已經死亡,剛才被害人代理人是在誘導被告人說話,不足以作為證據使用。同時被告人是因為感情糾紛,並且因為年輕氣盛,一時衝動,激情殺人,並且是初犯偶犯,應當從輕處罰,建議判處無期徒刑,一審的判決是錯誤的。」

錢永會發生了這樣的意見,而出庭檢察員則代表檢察機關發表了出庭意見,還是建議維持一審判決。

而孟浪作為被害人的代理人則堅決要求,必須判處被告人死刑。

面對法庭,孟浪代表被害人說道:「被告人秦守直到今天庭審的最後,才將事情的基本情況講出來,其認罪悔罪態度並不明顯,而且其已經年滿十八周歲,應當知道故意殺人和搶奸罪的法律後果,然而他仍然知法犯法,公然在學校的教室里搶姦殺人,對社會公共安全造成了極大的破壞,導致幾千名學生在心理上受到影響,對於這樣的惡劣犯罪行為,如果不嚴懲不足以警示他人,更無法告慰被害人及其家屬,請二審法庭依法維持一審判決,儘早將犯罪分子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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