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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7章好害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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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要是出了什麼意外,別人也不知道這事,而吳小梅知道是怎麼回事,所以就告訴她,讓她去找吳小梅。」林德回答。

孟浪點頭道:「你到現場後看見被害人了嗎?」

林德道:「看到了。他剛下計程車,我拿著手電筒走了過去,想跟他談談,但沒想到他一轉身跑了,我就去追他,我當時頭腦也是一懵,追上去就向他捅去,他要是不跑的話,或許我會跟他好好談談,結果他一跑,我氣就不打一處來,直到他跑上計程車,我又捅了他幾刀,突然之間我反應過來了,就忙收住手,回到自己車裡,想了想就去吳小梅父親家裡,我跟他說了自己的事,他不管,我只好走出來,想看看郭陽到底傷的怎麼樣了,然後我又給我前妻打了電話,我前妻就讓我去自首,後來我發現郭陽情況不好,就報警投了案。」

問完林德之後,孟浪就對法官說:「從上訴人所敘述的情況以及卷宗的材料來看,上訴人並不是預謀殺人,而是一時衝動激情殺人,上訴人是在被害人再次加吳小梅微信,繼續保持與吳小梅聯繫的刺激下,產生了要與被害人見面,談一談的想法。隨後他冒充吳小梅與郭陽聊天,只是想了解他們兩人之間的情況,然而就在上訴人已經察覺的情況下,被害人仍然提出要與吳小梅發生性關係,這無疑進一步刺激了上訴人。

在與被害人約好見面後,上訴人還是想與被害人和平談判,讓吳小梅一同前去,而且反覆兩次,但吳小梅堅持不去,上訴人這才準備了刀具和手電筒,而且從當時的情況來看,上訴人並非確定要到現場殺害被害人,因為他還給吳小梅父親打了電話,希望他能從中干預,而在吳父拒絕干預之後,上訴人才陷入絕望,跟他前妻通了電話。因此,雖然說上訴人事先拿了刀具和手電筒,但他仍然屬於激情殺人,他離現場才十來分鐘的路程,並且在路上還打了電話。而這時被害人仍然在給吳小梅發信息,並且還打了電話,在被害人的不斷刺激下,上訴人到達了現場。此時,相當於是仇人相見分外眼紅,被害人見勢不妙轉身就逃,正像上訴人所說的,如果被害人不逃,他或許不會動刀子了,而被害人一逃,進一步刺激了他,從而造成了血案發生,而等到上訴人冷靜下來之後,才意識到已經鑄成大錯,並且選擇了自首,因此上訴人並非是預謀殺人,而是激情殺人,其社會危險性和主觀惡性相對較小,可以從輕處罰,一審判處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量刑較重,請二審法院予以改判。」

孟浪發表完意見,又提交了林德的家屬代繳賠償款的證據,雖然被害人家屬不要,但是林德家屬將錢交到了法院,也是一種認罪悔罪的表現。

出庭檢察員的意見則是維持原判,法官在開過庭以後沒有當場宣判,林德被還押回看守所。

過了一陣子,省高院下了判決,撤銷了一審判決,改判林德無期徒刑。

這對於林德來說,算是一個最好的結果了,雖然死緩也是死不了,但是刑期肯定要增加,而判了無期,大概十來年就可以出來了。

辦完林德這個案子,孟浪莫名覺得身心有些疲憊,他想出去放鬆放鬆。這時,陳雪瑩給他打來了電話,問他什麼時候去港島。

接了她的電話,孟浪本來想去港島的,但是想了想,卻拒絕了,因為他反覆思考,覺得陳雪瑩並不適合當他的老婆,陳雪瑩是一個富家女,男人一定不能找富家女,除非自願當舔狗,否則一定會身心疲憊的。

他就找一個藉口說沒時間去,把陳雪瑩給拒絕了。陳雪瑩知道後,心裡頭很失望,兩人便掛了電話。

跟陳雪瑩通完電話後,他就把牛昭叫過來,問她想不想出去散散心?牛昭問他是什麼意思?

孟浪就說想帶她出去一起散散心,問她願意不願意去?牛昭聽了,看了他兩眼,問他是不是有什麼事情?

孟浪就告訴她,沒什麼事情,就是出去散散心。

牛昭咬了咬嘴唇,說:「就我們兩人嗎?」

孟浪說:「是。」

「去哪兒?」牛昭問。

孟浪道:「你想去哪兒就去哪兒。」

牛昭反問:「這麼好?」

孟浪道:「我一直這麼好,你才發現嗎?」

牛昭撇嘴道:「誰說的,我怎麼沒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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