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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九章 誰是投保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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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大大增加了他和邵海波把官司打下去的信心。但第二筆三百萬元的保險,另一家保險公司拒絕賠付。

既然是拒絕賠付,那隻好上法庭了。

他和邵海波一起去法庭開的庭。

巧合的是,保險公司請的律師居然是正源所的律師,出庭的是董卓。

一見到老熟人,孟浪笑呵呵地走上前和董卓打招呼。董卓也很驚奇,兩人握了握手,才走回原被告席上坐下。

都是熟人關係,邵海波心裡頭感到為難了,低頭跟孟浪說了一下,孟浪便道:「戰場之上,各為其主,我們該怎麼辯護還是怎麼辯護。」

邵海波聽了,點了點頭,不能因為是正源所的老同事,就要給董卓的面子,不全力以赴去辯這個案子。

庭審一開始,董卓作為被告代理人,就先聲奪人,說這是一起保險詐騙案,保險合同無效,三百萬元的賠償一分也不能賠付,原告起訴無理,請法庭駁回去訴訟請求。

孟浪當即就指出來道:「說是保險詐騙,但是誰是詐騙的當事人呢?反正原告的女兒不是,原告女兒是受害人,並不是詐騙的當事人,為什麼合同會無效?」

董卓便立刻反駁道:「這個案子,從一開始就是衝著騙取保險公司的賠償而來的,是一起典型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保險單子,現在案子已經偵破,保險公司沒有任何義務需要對這起保單承擔賠償的責任,原告的起訴毫無根據。」

邵海波這時開口道:「騙取保險的是原告女兒的丈夫,而不是原告的女兒,原告的女兒是無辜的,原告女兒買了保險,你們保險公司同意投保了,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而不能以涉及到保險詐騙,就拒絕賠付。」

雙方一開始就進行了交鋒,庭審很激烈,董卓見狀,就知道雖然是昔日的同事,此時也是各為其主,不會給對方絲毫面子的。

進入舉證質證階段後,孟浪和邵海波作為原告方代理人,提交了當時原告女兒與被告之間的交流情況,證明當時原告女兒購買保險是她本人的意思表示,後來更改受益人也是她的真實意思表示,因而保險合同有效。

但董卓卻質證道:「當時購買這份保險時,都是原告女兒的丈夫在為原告女兒購買的,而原告女兒的丈夫買這份保險的目的就是為了騙取保險,因而這份保單是自始無效的保單,原告提交的證據並不能證明購買保險是原告女兒真實的意思表示。」

孟浪反駁道:「原告的女兒當時並不知道她的丈夫要騙保,她丈夫要騙保,那是她丈夫的事,與原告的女兒無關,本案的投保人是原告女兒,而不是原告女兒的丈夫,根據法律規定,投保人殺害被保險人的,保險人才不承擔賠付責任,而本案,原告的女兒是投保人,她不可能殺死她自己,因而本案並不是被告免責的對象,保單有效。」

「原告口口聲聲說原告女兒是投保人,但是整個保險都是原告女兒的丈夫一手操作的,如何能說她是投保人呢?明明就是原告女兒的丈夫作為投保人,殺害了作為被保險人的原告的女兒,該份保單無效,保險公司不能賠付該筆賠償。」董卓堅持道。

邵海波便補充道:「是不是投保人,要看保單上是怎麼約定的,保單上明明約定的是原告的女兒是投保人,而且在更改受益人的時候,保險公司也是聯繫的原告的女兒,而不是聯繫原告女兒的丈夫,如何說原告女兒的丈夫是投保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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