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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章 爭辯(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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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不可能?如果他是用身子壓,壓力是均衡的,正常情況下,不可能導致人受傷,只有隻壓住她某一點,才會發生這種情況,所以,用手或者是胳膊肘壓,導致出現這種情況,是極有可能的。」

劉虎這麼一說,其他人忽然覺得他說的有道理了,裘宣相的話太絕對了,這時牛昭倒完茶水又回來了。

聽到他們還在談論這個問題,便轉頭看向孟浪道:「孟浪,他們說這些,與案件有關係嗎?」

孟浪皺眉頭道:「要說有關係,那肯定有關係,要說沒關係,也沒太大關係,不論他是用什麼方式導致吳某受傷的,關鍵是要看他是有心的,還是無心的,如果是有心的,不論他怎麼壓,都是故意,而如果是無心的,那就是過失了。」

「我認為是過失。」裘宣相立刻說道,「王某與吳某二人約會,那是花前月下,花好月圓的好事,王某怎麼會故意把吳某壓傷?肯定是王某過於興奮,動作太大,再加他身體可能肥胖,才導致出現這種情況,因而應當認定他為過失,而不是故意。」

裘宣相說完,洋洋得意,覺得自己的講的很是有理,不料劉虎又反駁道:「我不這麼認為,我認為正常情況下,是不會發生這種事情的,只有王某的動作十分猛烈,過於瘋狂才會導致這種情況的發生,而如果他的動作十分猛烈,他就應當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導致吳某受傷,就好比,你大力推一個人,你卻說我是無心推你的,你跌倒是我無意中造成的,這是狡辯,因為你應當知道你大力推人,會導致別人什麼後果,而在本案中,如果王某的動作過於猛烈,就應當知道他的動作會傷到人,而不是沒有任何預見的無心,而且他在發現吳某出現問題後,遲遲不將她送醫院治療,行為十分蹊蹺,因此法院認定是故意殺人,我覺得沒什麼問題。」

裘宣相聽了,立刻回道:「他即使是預見到了,如果是輕信能夠避免,那也是過失。「

劉虎道:「他應當知道這種事情必然發生,而仍然去做,這就不是過於自信的過失了,這分明是故意或者是間接故意!」

「不對,他知道這種事情會發生,但是輕信能夠避免,就是過於自信的過失,他不可能有故意的心態!「裘宣相與劉虎爭了起來。

孟浪掃了他們兩眼,敲了敲桌子道:「好了,不要爭了,如果王某是故意,那這個案子,就沒有什麼搞頭了,如果是過失,我們還可以搞一下,其他人說說意見吧。」

裘宣相便馬上說道:「老虎這是在扯後腿,我們這是在為王某辯護呢。」

劉虎聽了,只有乾瞪眼了。

不料孟浪卻說了一句:「分析案子就是要有反對意見,如果沒反對意見,真理怎麼能越辯越明?」

把裘宣相說的沒話說了,劉虎的臉上又露出了笑容。

「牛妹,你來說說。」孟浪見沒人主動說話,便問向了牛昭。

牛昭此時的臉色剛剛恢復好,現在聽到孟浪問起她,她一時不知說什麼好,過了一會兒才說道:「我覺得判他三年不虧,被害人都死了,而他才判三年,即使我們將他辯護成過失致人死亡,估計刑期也不會減少,弄了半天,我們可能白費力氣,當事人還有可能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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