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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 正義之光(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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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聽了,便懊惱地說道:「法官大人,公訴人,我當時真的不知道是李某,我要是知道是她,我不可能進她的屋的,我現在後悔在發覺是她後,沒能控制住自己,停止與她發生關係,都是我平時思想上不注意,在面對誘惑時,沒能堅持原則,但是公訴人認為我構成犯罪,我不服,請法官大人公平公正地審判我的案子。」

王某講的也很真誠,法官聽了,也沒多說什麼,就宣布休庭,由各方當事人核對庭審筆錄。

開完庭,女公訴人坐在那裡,一言不發,過了半天才起身,孟浪見狀,便笑著走上前去想和她打打招呼。

沒想到,女公訴人掃了她一眼,轉身就走了。

孟浪只好笑了笑,這位女公訴人還是有一點脾性的。

在庭審筆錄上籤完字,孟浪帶著劉虎就走了。

隔了有三天,法官突然通知他到法院來一趟,被害人李某到法院了,在法官的主持下,再求證一下李某的筆錄問題。

孟浪接到通知之後連忙趕到了法院。

到了法院後,孟浪一眼看見李某,心中不由一動,上次見她時,她說了真話,現在再次見到她,她會不會說實話呢?

皺眉間,朦朧之眼便看向了她,只見李某的頭頂上又冒出一片金色的光芒,他再一次感到奇怪,心想她頭上怎麼有這種東西?

孟浪心念一動,就問小眼是怎麼回事。

朦朧之眼不會說話,這是它不如真相之眼的地方,小眼聽他問起,便悄悄地說道:「報告主人,那金色的光芒是正義之光,是朦朧之眼發出的光芒。」

孟浪聞言,大吃一驚,光明老頭不是告訴他,朦朧之眼是讓他看不清東西,以便掩蓋真相的嗎?怎麼是正義之光?

想到李某之前說真話的情形,他突然意識到,難道說他一動用朦朧之眼,發出正義之光,對方就會說真話?這……劇本不太對啊。

想到這兒,他連忙向李某看去,只見李某低頭坐在那裡,面上有著嬌羞的表情,如果不是法官極力要求她過來,她大概是不可能來到法院,再一次接受詢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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