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房產證是無效的(1/2)
庭開完了,法官暫時沒有宣判,小三的律師開完庭後,就悄悄地從後門走了,怕遇到李女士,李女士再對他不利。
剛開完這個庭,另一個庭就開始了。這一次,孟浪帶著劉虎上庭,反正輪流帶著他們倆,好鍛鍊鍛鍊他們一下。
這第二個庭有意思,李女士是被告,原告和他的代理律師都來了。
原告長的很猥瑣,賊眉鼠眼的樣子,而代理律師則長的器宇軒昂,很有派頭,他們倆一站在一起,對比度明顯極了。
原告雖然很猥瑣,但是代理律師卻很強,孟浪看了對方代理律師一眼,心裏面就有了底,今天的庭審搞不好會很激烈。
果然,一開始原告代理律師就氣勢洶洶地說:「原告買下了這棟房產,過戶辦理了房產證,從法律上講,這棟房產已經不屬於被告了,被告現在拒不搬離,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利,原告現在不向被告索要房租費用,已經是最大限度地照顧到被告了,被告最好馬上搬離這棟房產,否則原告可以要求被告支付合理的房租以及其利息。」
看完代理律師的表演,孟浪冷聲道:「請問,原告持有房產證,就能有證明他擁有這棟房產的所有權利嗎?」
原告代理律師反問:「怎麼不能證明?房產證是證明房產合法的唯一憑證,不動產的所有權,以登記為要件,難道被告代理律師不知道嗎?」
原告代理律師看上去的確很強,說的理直氣壯,但是孟浪卻只是微微一笑道:「原告律師的話,聽上去很高明啊,但是不知原告律師是否想過,有些權利不是無因的,房產證不是商業票據,講究的是無因性,你持有房產證,就代表你的權利是真實的?不問你的房產證是如何來的?原告律師的話太武斷了吧?」
孟浪這樣一說,原告代理律師就又反問道:「我怎麼武斷了?我的當事人是合法持有房產證,他的權利怎麼不是真實的?」
孟浪冷笑道:「是嗎?他是合法持有嗎?請問他合法持有的根據在哪裡?」
原告代理律師立刻說道:「原告從他人手中買的房產,有房屋買賣合同,難道還不是合法持有嗎?如果不是,那請問被告律師,什麼才是合法持有?」
孟浪又冷笑道:「我告訴你,你們這份房屋買賣合同是假的!」
「假的?呵呵,你真會說,這是買賣雙方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你說是假的,憑什麼?」原告代理律師冷笑了。
孟浪聽了,卻是平靜了下來,道:「憑什麼?就憑你這份房屋買賣合同根本不是你們買賣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我現在想問一下原告本人,你這份合同是在哪裡簽訂的?」
原告聽了這話,轉頭看了一眼代理律師,代理律師沒反應,這事看他幹什麼,你就大聲地回答,說在哪裡簽了是了,反正上面的字不是假的。
原告只好轉過頭來說道:「我是在房產中介裡頭簽的合同。」
孟浪又問:「你在哪家房產中介簽訂的合同?」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