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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情(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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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吉恩愈發明亮的眼睛,王漸感覺腦仁疼。

已經講了三個故事了,怎麼這孩子還越來越精神了?

「哥哥,你爸爸媽媽還在一起嗎?」吉恩問道。

呃,身體的原主好像從來沒見過父母。

而吉恩好像也沒準備等王漸的回答:「我爸爸媽媽離婚了,因為我爸爸在外面又有了一個小弟弟。」

「媽媽以前天天在家看著我,現在也出去上班了。」

「其實,我也不喜歡爸爸。他每天都很晚才回家。不過,我還是希望他們在一起。」

吉恩說著說著,聲音越來越小,慢慢睡著了。

唉,誰也不容易啊。

王漸一邊感嘆著,一邊輕輕的挪動腳步,走出房間。

看了看時間,還有半個小時才到10點。

他斜靠在沙發上,想著自己是否要答應學樂出版社的條件。

實在不行,就接受吧。

雖然,最終自己可能只賺400美金。

但,有總比沒有強。

不接受就是純虧本啊。

就這樣想著想著,他感覺眼皮越來越沉。

也不知道是因為用腦過度,還是照顧小孩太費精力,王漸就這樣在沙發上睡著了。

「那TM的是藝術家?那就是個神經病!」

「在計程車上就動手動腳的,你好歹開個房啊。」

「算了,不怨你。只是我都帶上了,準備今天爽一下的。算了,算了。」

「難道,我只能吸引這種老變態了?」

王漸在睡夢中,被一陣堪比機關槍的說話速度驚醒。

他抬頭一看。

挖槽。

簽到官莉莉正背對著他,一邊打電話,一邊脫著裙子。

現在,對方只剩下內衣和絲襪了。

這…

自己要是露出臉來,會不會直接被揍一頓?

即使不挨揍,也得被惡意漏簽幾次吧?

王漸大氣都不敢喘,從沙發滑倒地上,準備悄悄的走到門邊。

然後,溜出去。

他悄悄的走到鞋架旁,拎起自己的運動鞋,慢慢的走向大門。

此時,莉莉越說越氣憤,抬腳使勁一蹬高跟鞋。

而高跟鞋好巧不巧的,朝著王漸的方向飛來。

「砰」。

「啊」。

王漸一聲低呼,接著趕緊捂住了嘴。

可是,為時已晚。

莉莉轉過頭來,睜大眼睛看了過來。

只見她白皙的臉龐上有著幾片紅暈,提醒著王漸,對方喝了酒。

「你,你還沒走?」莉莉就這樣呆呆的看著王漸。

「你說要呆兩個小時的。」王漸看了莉莉一眼,趕緊挪開視線。

莉莉注意到王漸挪開視線的動作,不知道為什麼,忽然有點生氣。

她幾步走到王漸身前,大聲喝問道:「為什麼不看我?難道我真的已經讓人無法直視了?我的臉蛋真的不夠漂亮了?」

就你現在這身打扮,我哪還有心思看臉啊。

王漸一邊在心中自言自語,一邊回答道:「不是,你很漂亮啊,簡直太迷人了。」

被憤怒和嫉妒支配的女人,誰知道會幹出什麼事情。

反正,先哄著就對了。

「是嗎?那你為什麼一直朝著門口挪?」莉莉又大聲質問道。

王漸頓住腳步,有點無奈的看著對方。

你耍酒瘋,找我幹什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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