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三章 肖像權(2/2)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很少看到這種隨便花錢的文章,讀者對花錢的過程,和對打臉的過程一樣接受程度很高。
就連王漸安排的,卡爾偷偷買的,又被大姐菲奧娜新交的男友偷了的一輛車,評論和話題區都能討論半天。
「買什麼凱迪拉克,買gta不好嗎?」
「那麼有錢了,買什麼gta啊,直接買保時捷啊!」
「法拉利,我只要法拉利!」
「論啟動速度,蘭博基尼好像更棒吧?」
王漸看著讀者討論,微微點了下頭。
「再把另一個女服務員的打臉劇情解決,後面就可以用各種奢侈品來水字數了。」
這時,他的電話忽然響起。
「王,我收到消息,《釀酒師百萬禮物》版權所有者要起訴你。」
「因為有維亞康姆集團的關係,曼哈頓地方法院會儘快受理,並開放媒體直播權的。」
直播?
王漸愣了一下。
雖然他對起訴的事情早有預料,但真的沒想到NBC會想直播的。
在他的想像中,NBC會先將自己吹捧成「天才作家」,再似是而非的報導抄襲,讓自己體會到從「萬人追捧」到「千夫所指」。
對此,王漸的應對辦法就是,在不能被認定抄襲的情況下,將照片透漏給作家協會的成員。
再由ABC和CBS,採訪一下這些知名作家們。
這樣既可以避免ABC和CBS引起媒體大戰的顧慮,也可以通過知名作家們的影響力,保住自己最大的基本盤。
自己無論如何都不能被認定為抄襲,那麼NBC是要直播對方敗訴?
難道,自己錯怪NBC了?
不對!
王漸立馬想到球賽,已經被裁判認定為犯規或者不犯規,可觀眾們還是在解說員的引導下,主觀的認定為黑哨。
好一點的,也會認為是裁判誤判了。
「而且因為觀眾看到畫面的問題,會更堅定自己的想法。」王漸的手指在桌面輕輕的敲動,「那麼,知名作家的解釋效果,就可想而知了。」
再加上一般裁定抄襲的,都是手稿,有很強的專業性,一般讀者並不懂。
不過...
王漸打開抽屜,扯了扯嘴角,「可我的證據,是人人都能看懂的照片啊!」
「沒關係。」他對萊曼說道,接著又馬上想起卡洛琳,「對了,最近華爾街有沒有聚會,給我兩張邀請函。」
「真的沒關係嗎?」萊曼問道:「我們可以讓曼哈頓地方法院,選擇不公開審理。」
「羅德尼金案就是NBC率先報導的,正常執法的警察,現在還在服刑!」
是啊,對方是NBC、維亞康姆,ABC和CBS說不定也會扛不住壓力,選擇無視自己的!
那麼現場直播的唯一缺點,大概就是坐實自己是個渣男了吧?
不過,作家的人設,讓他無所畏懼。
「真的沒關係!」王漸沉吟一下,補充道:「能讓曼哈頓地方法院要求,這起案件的直播中,必須全程直播而不能刪刪減減,可以嗎?」
在得到肯定答案後,王漸又撥通了馬修的電話。
「我們需要和那三位女士補簽一份合同,拿到對方的肖像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