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8章 異同之處(2/2)
老曾頭應道:「回首長的話,小人是崇禎六年……也就是前年,從浙江寧波府移民過來的,到如今已經在海南島待了兩年多了。」
崇禎六年也就是1633年,海漢在那年的四月發兵浙江,攻打舟山群島。在浙江沿海取得了落腳地之後,便開始從當地大量招募移民,其中的大部分人後來都被運到了海南島這邊安置。這麼算起來,老曾頭算是來得比較早的浙江移民了。
於小寶又問道:「在這裡的生活,比你以前在浙江如何?」
老曾頭應道:「小人嘴笨,要是說錯話首長莫怪。要說吃穿用度,國民的各種福利,自然是我海漢國條件更為優厚。只是這土地皆為國家所有,私人只能承包,不可買賣,許多新來的人對此還是頗有意見。」
於小寶點點頭,換了個話題問道:「你當初是為何要背井離鄉,不遠千里來到海漢?」
老曾頭道:「小人的老婆身患惡疾,治療所需費用甚高,小人家中沒有什麼錢財,只能是將名下的田地抵押出去,從地主手裡借了錢給她治病。後來老婆還是沒治好,人走了錢也沒了,地也沒了。小人除了種田什麼都不會,沒了田地就只能給地主打長工,後來聽招募移民的宣傳說來海漢可以分房分地,小人尋思著搏一把,便索性帶著兩個孩子一起上了移民船。」
「那你來了之後,得到了房子和土地了嗎?」於小寶繼續問道。
老曾頭道:「執委會的法令豈會有假,小人當然都得到了!不過房子和地也都是國家的,房可以住,地可以種,但不可買賣。」
「這些都是國家給移民的福利,當然不能讓私人拿去謀利。」於小寶頓了一下道:「如果土地可以私人買賣,那很快就會出現新的地主,不斷地進行土地兼併,像你這樣的新移民也很快就會失去名下的土地和財產。土地國有制,是國家對新移民的一種保護,也是一種福利,不然怎麼可能每批移民抵達海南島之後都能按人頭獲得三十畝耕地的耕作權?你們為國家種地,國家也會給予你們生活保障,哪怕再遇到家中急需用錢的情況,也可以直接向銀行借錢,不用你抵押什麼,利息也比私人借錢低得多。等你錢存夠了,可以自己在城區買房了,那房子你要買賣就沒人管了。你仔細想想,這國有的地產對你究竟是利大還是弊大?」
老曾頭連忙應道:「小人自然明白國家都是為了黎民著想,只是沒有首長講得這麼明白,回頭再遇到想不通的新人,小人也會把首長今日所講的道理轉述給他們。」
於小寶這才點了點頭,這老曾頭看著似乎有點笨嘴笨舌,但人倒也不傻,已經聽懂了自己這番話的意思。土地的國有化是海漢建國時期的特殊政策,海漢必須要以此來實現對海南島的全面控制,不過這種特殊政策對於新移民來說,接受度並不是特別高,所以關於土地制度的宣傳說明也一直是相關部門的重點工作內容。
海漢為什麼要執行這樣的政策,原因當然不是於小寶說的這麼簡單,可對於文化程度不高,但對土地依賴度極高的農業人口來說,這樣的解釋就已經足夠了。何況承諾分配給移民的三十畝地,其實一般都是分作幾份輪耕,每年耕種十畝地就不錯了。
劉尚自然也將這段對話聽在了耳中,對于于小寶的解釋,他可沒有那麼高的接受度。在他看來海漢的土地政策,只不過是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歸屬權名義改成了國家,這是因為海漢沒有皇室存在,所以這個名義自然不能歸結到某一個人的頭上。至於土地使用權,海漢的法令政策管得其實並沒有看上去那麼嚴格,否則也不可能有那麼多的外來投資商在海漢國內開發興建種植園之類的農業項目了。只要有資本,私人一樣可以承包大量土地來自行開發,只不過土地所有權在名義上依然屬於國家而已。
不得不說劉尚在這個問題上的看法還是比較本質的,而且比大多數的新移民都看得更為透徹。當然這也是跟他這段時間所接觸到的人事物層次比較高有一定的關係,如果不是開闊了眼界增長了見識,那他或許對這種問題的看法也不會比老曾頭高明到哪裡去。
這處集體農場的產糧主要是供應給本地市場,四百多人的勞作成果足以養活近十倍的人口。而且他們的農田中並不是只有水稻,海漢早就在民間推廣了稻田養魚技術,養育的草魚既可自行食用也可送到市場上出售,對於農民們來說可算是一個比較實惠又簡單易操作的增產項目。
看過農田之後,老曾頭又帶著巡視組來到農場的居住區參觀,這裡的民房全是由官方統一修建,統一分配,雖然都是普通的農家院落,但這可是免費提供的居所,在移民們原本的家鄉可不會有這麼好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