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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震驚的顧孟仲(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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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盡這個時候又想到了自己的獸寵,小火。

和這個初始就是三階的墨獸相比,小火真的不夠看,但現在小火經過『完美進階』,以烈焰重塑骨肉皮毛,也是晉升到三階,將來未必就不如這個墨獸。

但對於其他人來說,這種獸寵,絕對是珍貴無比,是給多少錢都不賣的那種,也怪不得剛才顧孟仲那麼緊張,若是讓這東西跑了,哭都沒地方哭去。

博物館獎勵的『初級威懾猛獸之力』,現在是勉強可以用在這個獸寵身上,如果再厲害一些,林盡也沒法子了。

抬頭看向那邊顧孟仲,後者的嘴巴可以塞進去一個雞蛋。

顧孟仲自幼學習書畫,在這方面極有天賦,後來拜名師,經過數十年的打磨,終成一代書畫大師。

可以說在書畫這個領域當中,顧孟仲絕對是數一數二的存在。

當然,書畫大師也可以血契獸寵。

早年顧孟仲是有一個血契獸寵,只不過在一次意外當中折損,之後數年,他都沒有再次血契獸寵,不是沒有,很多達官貴人想要送他珍奇異種,他都沒有動心。

唯獨最近一段日子,他無意當中買到一隻極為珍貴的『墨獸』。

作為文人墨客,挑選獸寵當然不能和普通人一樣,要什麼豺狼虎豹,走獸飛禽,那是粗人才血契的東西,文化人,不能這麼俗。

文人墨客要的是什麼獸寵?

白鶴雲雀,竹蟲飛魚,就是要與眾不同,戰力潛力都靠邊站,文雅高貴才是王道。

當然這裡面的珍奇異種是人人都想要爭奪的。

文人最愛的獸寵里,墨獸絕對是所有人追求的極致,墨獸,形態如墨,流水無形,這完全貼合了文人墨客騷雅的需求,最重要的是,墨獸這種東西,絕對不是一個花瓶,不是光好看,那是真的有強大無比的戰力。

兩百年前,人稱『青蓮居士』的大文人李墨,便是依靠一隻墨獸獸寵,仗劍天涯,盪天下不平事,行狹義之舉。

他不是真的佩劍,也不會劍術,只是憑藉墨獸這獸寵的力量,墨獸可化形,凝聚成任何形態。

例如劍形。

高階的墨獸,只需對應的『劍訣』,便可如同真的上古劍仙的飛劍,可百步之外,取人首級。

就是這麼帥氣,就是這麼裝逼。

試問,一席長袍,風卷衣擺,行走天地,遇到惡人,劍訣一掐,墨劍飛去,惡人首級滾落,世人仰慕歌頌,美名流芳後世。

這是文人墨客的終極追求。

所以說,越是所謂淡漠名利,想要高雅脫俗,就越是喜歡裝逼。

顧孟仲是一個文人,骨子裡就是悶騷的,他不需要承認,因為這就是事實。

自從得到這個墨獸,顧孟仲就如獲至寶,天天用靈氣石飼養,更是遍訪各地知名鑒師,尋找馴化血契之法。

沒法子,越是珍奇異種,就越難血契。

在此之前,顧孟仲已經是想了各種方法,找了不少鑒獸師,可惜都沒有找到血契之法,之前一位三環鑒獸師給他的解決之道,就是用『翠鐵竹』將墨獸困在其中,再貼上一張鎮獸符,每日用靈氣石飼養,看看能不能慢慢馴化這墨獸的野性。

只是這法子用了一月有餘,卻是沒見丁點成效,這一次更是在餵食時出了意外,讓墨獸破竹而出。

當時那一瞬間,顧孟仲是真的恐懼,他怕墨獸逃之夭夭,一旦讓這個珍奇異種逃了,想要再抓到,幾乎是不可能的,到時候他所付出的一切心血,都將付之東流。

但讓他萬萬沒想到的是,那個他覺得不務正業,頗有成見的林盡,居然是在關鍵時候,一把將墨獸給抓了起來。

看到這一幕,顧孟仲的腦子直接宕機了。

不是說墨獸是液體形態,根本無法抓取,只能以特殊的容器來收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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