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軍事 > 混在帝國當王爺 > 第一千一百一十章 採選

第一千一百一十章 採選(2/2)

目錄

選秀女?

記得曾經的那個世界,某一個朝代,對選秀女之事,搞得非常嚴格與嚴厲。

凡是本族年滿十三歲至十六歲的女子,必須參加每三年一次的皇帝選秀女,選中者,留在宮裡隨侍皇帝成為妃嬪,或被賜給皇室子孫為妻,未經參加選秀女者,不得嫁人。

這是對女性一種極大的侮辱,而且是強制性的,你不參加都不行,因為你不來,你連嫁人的資格都沒有。

晉朝則是不同,前中期的制度,是命令各地官府,每年挑選民間良家女子入宮。

其過程大體是每年農曆八月,各地挑選上來的女子,會被集中到豐京,此時,朝廷派遣專人領著精通相術的人員,進行閱視。

挑選的標準是,年齡在十三歲以上、二十歲以下,姿色秀麗、容貌端莊,面相符合相法「吉利」的女子。

選中者當即坐上車,載入後宮,然後再從中擇優,讓皇帝登御。

凡有幸受到皇帝恩寵,就有可能立為妃嬪。

這個過程,也是強制性的,只要被官府選中,不管你願不願意,都是必須前往豐京,你不去,全家都得遭殃。

宣宗時期,對此進行了改良,被選中人家的女子,若是已經許配別人,可以不來,地方官府不得強行徵招。

武宗時期,不再強制性,雖然還是由地方官府進行挑選,但進一步改良,更加人性化,各項手段溫和了許多,被選中的人家,朝廷發放路費,包吃包住,不管選沒選中,此家免除來年所有勞役和稅賦。

而且從這個時期開始,宮女與太監,每個月開始有了固定的俸祿,而且還不算少,並且做了明確的固定,太監年滿五十,宮女做滿十年,也或是年過三十,可以申請回返原籍,本家免除五年所有勞役和賦稅,朝廷還會給一筆錢財,算是嫁妝。

各項優越的政策,導致民間家庭,不再抗拒朝廷的採選,反而是積極參與。

同時,武宗還定下規矩,凡天子親王后妃宮嬪,慎選良家女為之,所以武宗以後的幾代皇帝,皇后與主要嬪妃,多采之民間,這就大大減少了各大門閥世家的女子進入皇宮,最後以太后之身,藉助娘家勢力干預朝政,極大避免了外戚干政,架空皇權,把這種可能性降到了最低。

不過趙智繼位之後,為了挽回危局,藉助門閥世家的力量穩固局勢,開始和各大家族進行聯姻,許多門閥世家的女子進入後宮,在內飛揚跋扈,在外,勾結本家勢力,意圖干預朝政,不過趙智的政治手段很厲害,防範措施做的很好,最終沒有形成大的危害。

眾人在御花園吃了午飯,李怡的病剛好,顯得有些疲憊,於是李勛等人告辭離開。

混在帝國當王爺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