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六章 三件事(1/2)
時間很快過去了一個月。
隨著十五名各級官員的到位,整個都督府已經完整的運轉起來。
李勛身為武州都督,事情說多也多,說不多也不多,總體上來講,就兩個方面,對內,保民固防,對外,禦敵保疆。
大晉的軍權分為兩部分,統軍與調軍。
擁有統軍權卻沒有調軍權,你只能是統領軍隊,對軍隊進行訓練等日常事務,為用於調軍權的長官調用,無自主調用軍隊的權利。
統軍權與調軍權分離,保證了權利的分離,分割了將領的權利,防止了擁兵自重的可能
一般來說,軍隊都在各自的駐地訓練、駐守,遇有戰事,皇帝下旨給兵部讓其調兵,然後以正式文書的方式傳達給某位將領統兵,同時發給虎符印信。
戰事結束,將領繳印歸朝,軍隊則各回駐地。兵不識將,將不識兵,這就是統軍權和調軍權分離的結果。
這種制度很好,也非常有效,但是隨著大晉國勢的衰落,以及幾場大規模民亂的爆發,為了更好更快的鎮壓叛亂,朝廷不得不把權利下放,給地方將領足夠的自便之權,也正是借著剿滅叛亂這個機會,許多將領,大肆擴充兵備,任人唯親,更是長年掌軍一處,對軍隊有了絕對的控制權,以至到了最後,形成尾大不掉,擁兵自重,與朝廷進行對抗的局面。
趙智繼位之後,對軍制有了一定的調整,對地方軍事主將的職稱與權利進行了一些調整與細分,同樣是主管一州軍事的主將,防禦使的權利就遠不如都督,防禦使雖有統軍權,卻沒有自便權,只能按照朝廷的指令,固守一方,不能做出任何超越自身職責範圍之內的事情,這也是為什麼,廣元十五年的白巾軍叛亂,晉陽城被圍,河東道有六個防禦使,三萬多軍隊,在旁眼睜睜看著,也不敢出兵救援,因為在沒有朝廷的命令下達之前,他們不敢,也不沒有權利調遣軍隊。
都督與節度使又有不同,兩者都是有著自便之權,相比較於後者,都督更加專政與軍事,就算兼任地方監察使,一般也是不能隨便插手地方政務。
都督有統軍權,也有調軍權,但調軍權受到一定的限制,那就是在外敵的軍隊沒有集結,或是進攻侵犯的意圖非常明顯之前,都督是沒有權利調遣集結軍隊,率先進行進攻打擊的。
節度使的權利在所有將領之中,是最自由,也是最大的,他有先斬後奏,便宜行事之權,也就是可以自行制定軍事計劃,先行實施,然後上報朝廷即可,如果受到朝廷的信任,兼任一州乃至數州的監察使一職,握有監察地方官吏的大權,同時又兼任屯田、水陸轉運等有經濟權的使職,這樣的節度使,就集地方軍、政、財權於一身,幾乎是有了絕對的權利。
但趙智當皇帝的這些年,對武將的管制非常嚴格,除了李忠在安北做節度使的時候,集所有大權於一身之外,就連另外一個很受趙智信任的洪安郡王趙柏安,也只是兼任了江南道的監察使一職,對於地方上的政務,沒有太大的影響力。
李勛最近主要做了三件事情。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