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 爭鋒(六)(2/2)
李勛說道:「你們當中,誰的年紀最長,站出來。」
馮基明在旁以大石語言翻譯出來。
「將軍,有什麼話,你跟我說吧。」
一名鬚髮皆白,年過七十的老人站了出來,開口說的卻是漢語。
李勛看了他兩眼,此人的面貌帶著一些漢人的痕跡。
「老先生,你看起來有些像漢人。」
老人說道:「老朽的母親是漢人。」
李勛看了看四周的百姓,這個老人站出來後,所有百姓都是靜聲不語。
「你在百姓當中,看來有些威望。」
老人沉默不語,楓基明在旁小聲說道:「都督大人,這個老人叫哈格,曾經是武州總督府的平反院院長,做官幾十年,非常正直,在武州這一帶,官聲名聲都是極好,在百姓之中的威望很高。」
李勛點了點頭,原來是這樣,看向哈格,說道:「哈格,官府已經糾正錯案,給了德拉之妹一個公平的判決,你們為何還要在此鬧事,聚眾不散?」
哈格說道:「將軍,德拉妹妹的事情雖然解決了,萊兌弗的事情卻是沒有得到公正的判決,他的冤情,眾人皆知,你們不能任由兇手逍遙法外。」
萊兌弗?
李勛拉過一旁的周青,低聲詢問道:「到底怎麼回事?」
周青默默的把事情的經過給講了一遍。
萊兌弗是大石人,他的鄰居曹濤則是漢人,兩人毗鄰而居,都是火爆性子,平日裡多有糾紛,一個多月前,萊兌弗與曹濤兩人結伴前往神池縣辦事,事情辦完之後,回來的路上,萊兌弗卻是慘遭殺害,身中五刀,而同行的曹濤則是不知所蹤,萊兌弗的家人告到神池縣府,認定曹濤是殺人兇手,當時的神池縣縣令空缺,是刺史吳恆審理的此案,他最終的判決,竟是判定萊兌弗屬於自殺而亡,與曹濤沒有任何關係。
判決下達之後,因為萊兌弗與曹濤的戶籍是在武安縣,吳恆便把判決文書下發到了武安縣縣府,這其實就是一個程序問題,刺史府已經有了決定的事情,武安縣縣府照辦就是,當時的縣令還是朱林,他不敢得罪吳恆,卻也覺得這個案子判的太過離譜,而且新的縣令馬上就要到任,朱林便是刷了一個小聰明,把當事人曹濤給放了,但沒有在判決文書上簽字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