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劇組即將籌備完成(1/2)
洪澤再次見到洪妍的時候,已經是10月27號,星期五的傍晚。
「喲,這不是我姐麼?稀客啊,歡迎,歡迎,好走不送,有空常來啊。」洪澤以一副誇張的語氣對洪妍說道。
洪妍壓根沒理他,正在撥號打電話。
看洪妍在忙,洪澤也不再打擾,回了房間把書包放下,並換了睡衣。
出來時,洪妍已經打完電話。
「兩個事,第一呢,就是明天你得跟我去一趟橙紅,第一部戲約也該簽了,你劉阿姨覺得,先給你簽了合同,免得劇組事多了,給忙忘了。」洪妍說道。
洪澤點頭,這才是正經的計劃內事項。
唱歌什麼的,都是意外產物。
「第二件事?」洪澤問。
洪妍說道:「第二件事,下周末,要去隔壁浙東省,央視的演出。」
洪澤聽聞,狠狠翻個白眼道:「有沒有搞錯?連著三期都有我啊?就不怕觀眾審美疲勞?央視怎麼想的?我在蜀川唱那樣,第三期還讓我唱?」
洪妍聳肩道:「你檔期空白著,飛揚直接幫你接下來,通知到我這。你姐我也只是個打工的,央視直接跟飛揚對接,我有什麼辦法。」
洪澤驚訝道:「不是得先跟你經紀人接觸麼,怎麼直接發飛揚去了?」
洪妍道:「之前在京城接觸過了啊,我給你說了呀。」
「合著就談個意向合作,就算是接觸了?」洪澤無語道。
「當然,不然你以為呢?還得正式坐下來跟開會似的?你就是個新人,沒那么正式。」洪妍毫不客氣地打擊道。
洪澤搖頭,新人難混啊。
他算是明白了,合作發意向,都是發給藝人的公司,然後由公司通知經紀人,再根據經紀人的判斷或者檔期安排,甚至節目評估,來確定是否合作,當然,經紀人也得聽公司的。
簡而言之,公司給洪澤強制安排工作的話,洪澤沒辦法拒絕。
當然,他也可以拒絕,也不屬於違約,合約里沒強制演出這一條款——只要他不怕被公司雪藏封殺的話。
洪澤轉移話題問道:「我簽戲約,能分多少錢?」
「分不太多,估計你演出完,也就給你幾萬塊。你個新人,一集給你一千的片酬就差不多了。」洪妍說道。
「才一千塊?」洪澤驚訝道,「一集?」
洪妍點頭道:「對啊,市場價。」
「我可是大配角。」洪澤強調道,「就給這麼便宜的?還不如豬肉值錢呢。」
洪妍道:「新人都這價,你要是成名的演員,價格就不一樣了,起碼給你三千。」
「那也才六萬塊。」洪澤不滿意道。
看洪妍有說話的意思,洪澤連忙攔住她道:「我知道你想說啥,張昂幾十萬一部戲是吧?你放心,張昂不會出現在娛樂圈了,我也就現在便宜,過幾年,我也貴了。」
洪妍瞪他一眼道:「搶台詞。」
洪澤攤手道:「誰讓你沒有一個等待與諾言仙子在身上當掛件呢,只能我搶台詞了。」
「又胡言亂語,做飯去。」洪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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