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二章 興華警局(2/2)
「我們是依法辦事!」
「我男朋友沒有傷害任何人。」
「我們是依法辦事!」
「我是美利堅國大使館領事,歐米卡,我代表美利堅國政府,想要見貴國警方的負責人。」
美利堅國大使館的領事,應他們本國公民的求助,派出使館工作人員,抵達興華島警察局。
前台警員聞言,接過美利堅大使館領事的證件,仔細查看,確認無誤,然後,還給他們。
「請稍等!」前台警員說罷,拿起電話,向局長報告。
美利堅國領事歐米卡聞言,只能一臉微笑等候,但周圍的人,卻就按捺不住了,開始向歐米卡諮詢他們可以行使哪些權利等問題。而歐米卡也就盡責地一邊回答,一邊思考。
這次示威遊行一共有十一名美利堅國公民,他們都被逮捕,要不是如此,他也不會親自過來。周圍的人大多數是十一名美利堅國公民的親朋好友,同樣也是美利堅公民,歐米卡對他們的問題自然是不能不盡心回答。歐米卡向他們保證,一定安全地接出十一名年輕人。
不一會兒,前台警員放下電話,對歐米卡說道:「先生,請上二樓會議室。」
歐米卡帶著一名秘書,向裡面走去,走上二樓。
在二樓的會議室里,歐米卡見到吳塵。
「局長,我想要保釋他們。」歐米卡說道。
「他們觸犯了興華島律法。」吳塵道。
歐米卡笑道:「我研究過興華島律法,他們是違法了,但是問題不大,可以通過保釋,獲得自由。」
「你說的是最低懲罰力度,我很想拘留他們兩天,教訓一下他們。」吳塵說道。
「何必呢,這對興華島沒什麼好處。再說,你們興華島警方在大庭廣眾之下,逮捕了他們,已經達到了你們宣傳的目的。」歐米卡說道。
吳塵微微一笑,道:「可以保釋,每人三千歐元。但是,有一個條件。他們必須保證不得再做此類事情,避免觸犯興華島律法。否則,我們有權驅逐他們出境,讓他們上黑名單。」
「好,我同意。」歐米卡笑道,他沒想到事情會這麼順利,繼續說道:「我能見一見他們嗎?」
吳塵搖頭,道:「為了證明他們是否真心悔過,我會給他們一份保證書,讓他們簽名。簽名,同意保證書上所言事項,不再犯法。不簽名的人,視為不願意保證。這是保證書的文書,你看一看吧。」
吳塵遞給歐米卡一張紙。
歐米卡接過紙張,看了一下上面的文字。除了吳塵剛剛說的內容,沒有什麼文字陷阱,便點頭同意。
歐米卡是大使館一名領事,他不是律師,他只需要保證本國國民的安全,不需要多做些什麼事情。
再說,那些人簽不簽保證書,歐米卡沒有義務,也沒有替他們選擇的權利。
不一會兒,吳塵吩咐警員拿出飲料招待歐米卡。歐米卡搖頭拒絕,他要下樓,給下面等待的人一個消息。
接著,警局方面依次,單獨把十八名嫌疑人提出來,把保證書交給他們,讓他們單獨選擇簽或者不簽。既然與美利堅大使館談妥了,其餘非美利堅國公民的七個人,吳塵也給了相同待遇。無論他們何種選擇,只要辦理手續,繳納保釋金,吳塵都會釋放他們,離開警局拘留室。
十分鐘之後,警員向吳塵報告。
「局長,一共有十一個人不願意簽保證書。」
吳塵道:「既然如此,先給他們辦理保釋手續,然後,發布公告,給他們送一張船票,兩個小時內,驅逐出境。」
警察局一樓,得到消息的眾人,按照大使館的指示,已經在排隊辦理保釋,繳納保釋金。
過了半個小時,十八名年輕人陸續走出興華島警察局。
「我就知道,他們不敢拘留我們!」戴著金絲眼鏡的年輕人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西服,就在興華島警察局門口,大大咧咧地說道。
十八名年輕人彈冠相慶,無所顧忌的哈哈大笑。
歐米卡見狀,皺了皺眉,他不喜歡這些年輕人的表現。因而,他不想多說什麼,也沒問他們保證書的事情,便帶著自己的秘書離開了警察局。
片刻之後,吳塵也知道了警局門口發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