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新時代第51章 什麼樣的國家(2/2)
街道上車輛很少陳舊的街道顯得很寬路口也沒有紅綠燈主要的路口有交警用指揮棒指揮交通。街上的交警很多是女警察。穿蘭色警服看起來也挺精神的。路上的自行車也很少大部分人是步行。很多人都穿著破舊的衣服眼前所看到一切很難讓程飛相信這是叔叔口中曾描述的那個偶爾可見日本味的溫泉旅館街道兩側滿是影響日本邁入現代的洋館建築象徵著日本開化的橫濱眼前的橫濱甚至不如國內的一座中等城市。
「程老闆你記住在日本不能貿然和那些日本人接觸更不能私下接觸因為在日本如果日本人私下裡和中國人接觸就會被國家安全局的人調查很可能會給他全家帶來各種各樣的麻煩而且也可能給你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開車的的肖文桂鄭重其事對身旁的這個程先生解釋著作為中國駐日本商務代辦處工作人向每一個第一次來日本做生意的國人解釋一下日本的國情是非常必要的畢竟現在的日本早不是人們熟悉的那今日本。
「肖先生怎麼會?報紙上說的日本可不是你說的這個樣子」
儘管對橫濱的模樣有些失望。但程飛顯然不太相信肖文桂的話畢州達部憲法的原因。所以他們毫不猶豫的在一天內。就通過巾弩正案。憲法保護案之一任何試圖以修憲錄削國民權力、地方權力的行為都不可能獲得通過但如果是給予國民更多的權力修正案卻很容易被通過尤其是在現在這個特殊時期各省議會的議員們需要考慮未來的選票畢竟距離地方議會選舉展開只有剩下一年的時間他們需要用一些行動證明自己的價值」。
地方選舉年雖然並不及國會大選影響力大但從來都是中國政壇最熱鬧的時候亦被稱為中期選舉一定程度上將會決定兩年後的國會大選。畢竟地方選舉的勝負直接決定兩年後地方選票的流向正因如此各黨從不敢忽視地方選舉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因省議會議員更廣泛的直接接觸民眾因此省議會議員甚至比國會兩院議員更在乎民譽畢竟議員除了資金的支持之外更需要聲望!來自民間的聲望。
任何選舉在任何國家都伴隨著各種醜聞相互指責、揭短更是小事。有時候甚至的以污衊的方式打擊競爭對手多年來不知道有多少「正人君子」因此落得聲敗名裂。現在幾乎每個議員在面對一些事關民意的事情時總是謹慎、再謹慎。他人的污衊尚可還擊可若是真有此事恐怕只有聲敗名裂被迫退出一途了。
正因如此他們才會在對待一些問題上表現的相當強烈就像在3事件之後反應最激烈並不是國會而是各省議會的議員他們甚至要求徹底清理警隊甚至於有一些地方真的這麼做了如反對權力法案的話。無疑會在不久之後的競選之中落對手以口實。
靠坐著沙的司馬輕點著頭。國內目前的國會、地方議會競選套用一些並不文雅的話說它有如四隻一次的「月經來潮」出點血以達到暴露弊端、排遣廢舊組織、更新國家機能的自的這一次暴要的出血點已經讓公眾對議會的監督職能產生的懷疑如果提交以權力法案為核心的修正案幾乎不會遭到反對他們迫切需要挽回公眾的信任。
「嗯那麼以你們的角度。如果提請以權力法案為核心的修正案修正案的內容是什麼?」
說話時司馬並沒有像先前一樣把視線投向陳默然而是環視了屋內在坐的所有人即便是在制定憲法的時候自己的意義也不過是參考作用。總之在公民至上的原則下制定憲法條款然後大家一條一條的談權力法案說起來簡單但實際上卻涉及太多的法律問題如果要提出修正案必須要在交由黨內議員提交國會審議之前拿出一些條款在國會上加以討論。
「先生公正的法庭上檢方和辯方是完全平等對抗的兩個梯隊就像運動場上兩個球隊。不論嫌疑犯被控的罪行有多麼嚴重不論檢右手中掌握的證據看上去是多麼的有力在他被宣判有罪之前都必須假設他是無罪的。「無罪假定。在司法制度中應是極為重要的一條。
正是它決定了檢方和辯方從道義上的平等地位。正因為在宣判之前假定被告是無罪的律師也就可以毫無心理負擔理直氣壯地進行辯護。如果沒有這一條被告律師一出場就矮三分就根本談不上「公平。小二字被告也就很有可能輕易淪為「待宰的羔羊」了。現在在我國所出現的情況是恰恰相反的在刑事案中被告一但上庭無論是法官或是審判員都將其視為半個被告他們往往更注控方這最終決定了審判的結果
就到這裡時陳默然的話聲音稍頓對於國內目前先假定其有罪的作風幾乎每一位法律界人士都可以說深惡痛覺但卻無能為力儘管無罪假定同樣寫入法律但執行時總碰到一些問題職業左右的他們的習慣。
「在法庭這個「運動場」上吹哨子的裁判就是法官。他所起的全部作用就是維持秩序也就是當雙方在對抗的時候維護「遊戲規則」。
法官跟運動場匕的裁判一樣他的水平一是體現在對於遊戲規則的熟悉還有就是對抗衡的雙方「吹哨吹得公正」。
真正在案子裡最終決定輸贏的。卻不是法官。在審判中法官只是活像個球場上辛辛苦苦監視雙方是否犯規的裁判。而且在整個審理過程中他確實在不斷地吹哨叫停。掌握被告的生殺大權呢?是最最普通的大百姓即陪審團。如果要提交修正案除了確保一罪不得兩訴。不得被強迫在刑事案件中自證其罪之外、疑點歸於被告之外審判權必須要由現在合議庭交還給陪審團。並在憲法之中保障陪審團的權力和必須性人們目前的質疑法律是否公民最根本原因就是官字兩張嘴!權力必須歸於沒有利害衝突的民眾!」
感覺有些口話燥的陳默然拿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潤一下嗓子儘管這裡有美酒但在這種時候自己必須要保持清醒。
「還有就是在所有刑事案中被告人應享有的權力必須加以保證。像要求由罪案生地之省及市的公正的陪審囤子以迅及公開之審判並由法律確定其應屬何區要求獲悉被控的罪名和理由要求與原告的證人對質要求以強制手段促使對被告有利的證人出庭作證並要求由律師協助辯護諸如此類的權力還有目前人們所關心的嚴刑逼訊問題。搜查權、拘留權的確認必須要確認一個原則即撥查令放、執行原則目前撥查令是由地檢辦公室簽檢察官辦案需要警方協助甚至警察未持有搜捕狀進行按查和逮捕而檢察官對此大都持在不破壞雙方合作關係上給予認可他們甚至以「成敗論英雄」這豈不是鼓勵警察違反憲法。如果出現製造件口為非作歹的警察老百姓還有什麼力量可以把他們抵擋在門外呢?他們為什麼會有持無恐?一是平民不會選擇和警察對抗的方式保護私產二是違法的代價太小無論是對地檢官或是警察而言都是如此但如果寫入憲法那就是違憲最輕也是去職而且更重要一點是證據作廢。這是需要寫入修正案加以保障的原因!」
對於陳默然說的代價司馬可謂是深有感觸在中國很多規則的推行恰恰就是靠的違法代價就像最為苛刻的環保與資源保護法一樣就是因為違法的代價高到不是任何人或公司可以承受違法代價太小就沒有人在乎法律為什麼無人敢違憲就是因為的違憲的代價太高。
「這樣你們以法律建議的角度擬定一個權力法案的草案可以徵求民眾意見如果時機成熟的話我想會有議員加以支持並提交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