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3章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1/2)
「太祖皇帝早在大明建立之初,便定下了貪污六十兩剝皮實草的規矩,臣深以為然。
是以,臣覺得皇上在昭告天下為百官大舉調整薪俸的同時,亦要將這祖制加在其中,以告天下百官!」劉鴻漸陰陰的道。
就知道沒那麼簡單,劉鴻漸話剛說完,包括倪元璐在內的幾個閣臣額頭就開始冒汗。
剝皮實草自然是朱元璋定的規矩沒錯,可也只是在兩百多年前大明初創時期實行過幾十年。
到了後來天下承平,天子以仁治國,此祖制便被束之高閣,百官包括皇帝雖然都承認,但是幾乎已經取消。
現在你安國郡王又整出這么蛾子,還嫌朝廷不夠亂嗎?
「王爺……這……此刑罰……」
「臣覺得太祖皇帝高瞻遠矚,亦認為王爺此建議可取,提高了薪俸必然要嚴查貪腐,否則律法之威何在?臣附議!」戶部尚書倪元璐剛開口還在措辭,便被兵部尚書李邦華打斷。
李邦華的道理很簡單,經此調整隻他這正二品尚書月俸就有足足一百四十兩,而且還是全部以現銀髮放。
每月一百四十兩白銀,足夠他府上家小帶奴僕三十幾人過的十分舒坦還會有剩餘。
而此番調整,劉鴻漸又考慮到了低級官員,即使七品的縣令仍有五十兩月俸,難道還不知足嗎?多少是個夠?
天下百官既讀聖賢之書,當知應以國事為重、以萬民為重,若仍不思報效朝廷而涉貪腐,剝皮實草那也是咎由自取。
「高薪養廉!」劉鴻漸聽李邦華來回解釋了好大一通,直接用四個字蓋棺定論。
說白了,錢給夠你,足夠你吃穿用度,你就得好好辦事,這沒什麼可說的,當官可以為名,但卻也是有得有失,商人可以為利,但你當官的不行。
「此外,臣認為,當廣開言路,東緝事廠可在各府縣駐人接受百姓舉報。
凡貪污六十兩以上者剝皮實草,四十兩以上者發配嶺南障地、東北苦寒行苦力、至終老。
二十兩以上者革去功名、抄沒家產、其子不可科舉,二十兩以下者杖則三十、罷官永世不得錄用。
凡查明者五品及以上官員俱押赴京城受刑,五品以下可在當地示眾受刑,以泄民憤!」
既然調整薪俸是他開的頭,自然要把條條框框說個清楚,工資可不是那麼好加的,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挑大糞!
東廠的職責便是督查百官,畢竟刑部和督察院皆是官員體系的自檢,為了防止官官相護,皇帝的忠犬東廠番子自然不遑多讓。
刑罰不可謂不重,也就是在大明,天子聖旨一出就是政令、就是律法,全然不用如後世般徵求民意。
這便是君主專制的好處,上令下行效率高,不服的全撂倒,只要路子是對的就不怕跑偏。
「可是……王爺,您可曾考慮過,如果一旦發生冤案,此當讓天下舉子、百官寒心呀!」吏部尚書方岳貢實在忍不住,他掌管著朝廷官員升遷,不得不為官員們說話。
歷朝歷代冤案不可避免,但如果真的僅憑百姓的一紙訴狀便如此對待官員,想來官員們必定戰戰兢兢不能安心處理政事。
萬一某些百姓受人指使捏造證據陷害忠良,官員豈不是寒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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