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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5章 大明版國債(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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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等萬民皆不可或缺之物便愈發被歷朝重視,畢竟當政者誰不想控制住治下的生民?

到了春秋末年,管仲開歷史之先河,將鹽、鐵收歸朝廷統管,任何敢於私制、私售的人都將處以極刑。

且不說鐵這等事關國家安全的東西,只是鹽政一條便能給朝廷增加大筆的收入,鹽引實在是歷史最悠久的『複雜貨幣』。

明朝當然也不例外,不過各種稅收道了明朝好像都變了味道,以弱宋為例,其人口大約六千萬,而明中晚期後百姓幾經屠戮,大約人口也是六千萬左右。

同樣的人口,大明的鹽產量幾乎是弱宋的二倍,但是呢?

弱宋是兵若,其搞經濟的本事可是甩了大明十條、一百條街,宋一年可從食鹽一項中得錢至少六千萬貫,到了北宋末年,鹽政收入甚至達到了財政收入的百分之八十。

大明呢?產量是人兩倍,但就算是大明朝前期國力正盛之時,鹽政收入也不過三百萬兩,到了大明中後期,更是寥寥無幾,三百萬對六千萬,這是什麼量級?

而且明朝的鹽還要比兩宋時更貴,按理說朝廷的收入更高才是,那麼問題來了,海量的鹽政收入都到哪裡去了呢?

答曰:官、商還有皇親國戚!

朱重八恨貪已極,將官員的薪俸定的極低,可以說是華夏五千年無出其右。

但是官員苦寒十年自然是要過好日子,銀子從哪兒來?貪!

相當一部分勛貴、官員便將手伸到了鹽政上,怎麼伸?賣鹽引、拿回扣、收賄賂!

到了明朝中後期,朝廷疲於應付內憂外患,又以運糧到邊關耗費頗巨不划算,號召各地商賈自行運糧以供軍需。

而作為回報,商人運一石糧可得一引鹽,是為開中法,也就是說,到明末時朝廷能從鹽政上得到的稅收更少了。

鹽商們承擔了糧食路途的消耗,這份銀子到最後自然是百姓們買單,是以明朝的食鹽比之他朝更貴,再加上明末百姓本就貧困,買不起鹽者比比皆是。

然每年鹽的產量是有限的,貪腐、私賣再加上開中法,大明中後期時鹽引已經賣到了二十年、甚至三十年以後。

鹽引成了國債,也就是說鹽商成了朝廷的債主,老子死了,兒子自動繼承手裡的鹽引,子子孫孫無窮盡也。

這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到了萬曆四十五年,大明朝廷終於支撐不住了,於是乎耍了一把無賴,直接廢除了過期的鹽引。

而三百年來參與分食大明鹽政這塊肥得流油的蛋糕的,官員只占不足一成,其餘皆掌控在皇親國戚手中。

只是經過崇禎與劉鴻漸的蹂躪,大明三分之二的宗室、勛貴落馬,鹽政的實際掌控者才重又回到朝廷、回到各路鹽運使手中。

都轉運使馮良就是其中的錦鯉之一。

天下六運司,惟兩淮運司為雄,商灶淵藪,鹽利甲東南之富,國用所需、邊餉所賴,半出於茲,由此可見一斑。

「老爺,泰州的齊垚著管家送來請帖,想請老爺去揚州天上人間酒樓共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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