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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蓑衣、斗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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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的事情,沒有影響到周恆的心情。

掛了電話後,他想起先前天馬行空瞎想的事,想到了蓑衣,然後想起自己家裡好像有一件的。

找找看。

這些老物件,即使老爹也不常用了,不知道被收在哪個旮旯。

現在各種雨衣比蓑衣又輕便,防水還好,蓑衣註定是要被淘汰的。

周恆找了一陣,果然沒找到,於是扯著嗓子喊道:「媽,我們家的蓑衣呢?扔了沒?沒扔吧?」

今天下雨,地里的活兒幹不了,小雞餵了後,也沒有別的什麼事情了,於是,老爹老娘在廚房弄吃的。

在他們這一帶,有一種小吃叫發糕,算是比較流行吧,每年不忙時,都會做個幾次吃,周恆以前在家的時候,經常能吃到,覺得特別好吃。

但後來已經好幾年沒吃到了。

雖然在外面也買得到,但總感覺味道不一樣,各種添加也不同,吃起來總是不太喜歡。

這不,回來這麼久,託了下雨的福,老爹老娘沒事幹,他又能吃上這種美食了。

主要是這東西做起來有點麻煩,又是要泡米,又是打米漿,又是要發酵,大火還要蒸那麼久,所以,並不是日常吃的東西。

平時農忙時,日常三餐是能簡化則簡化,不會吃這麼耗時的東西。

所以,隔那麼久才吃一次的小吃,總感覺特別的美味。甚至隔一段時間沒吃了,還會很想念。

這裡的發糕與別處的做法,可能不一樣,別處有用麵粉、玉米粉之類的做,但這裡用的是大米加糯米做的。

他們這裡的發糕,色澤潔白如玉、孔細似針、聞之鮮香撲鼻、食之甜而不膩、糯而不粘。

當然,做法也很繁瑣,要提前一晚上先泡米,大米和糯米要按照一定的比例才行,這關係到成品會不會黏牙,會不會香甜。

等米泡好,到第二天早上就可以打漿出來,然後發酵。

打漿是用石磨打的,鎮上雖然有電磨加工,但路程太遠,去一趟划不來,就都是在自己家裡磨。

反正多費些力氣罷了。

磨好米漿,發酵到現在,正一勺一勺倒在磨具里,要準備在鍋里蒸了。柴火灶,蒸出來別有一番香味。

李芸蓮聽到兒子問蓑衣的事情,不由得問道:「你要那幹什麼?家裡有雨衣,也有傘啊!」

周恆說道:「我不是要傘,我就想看看蓑衣,好多年沒看到了。」

忙著掌灶頭的周發強說道:「你去後面那間房裡,那個箱子裡找找看。」

周恆趕忙去找,還果真找到了,老爹記性不錯。

幾十年不用的老物件,老爹老娘也捨不得扔。可惜家裡沒有袁大頭、或者小人書之類的值錢物件,要不然,保存到現在也能值錢啊!

周恆想起曾經在哪個頻道,看到說蓑衣製作技術現在已經失傳了,老工匠們都感覺很可惜。

於是,他便想著,要不今天穿著蓑衣,出去弄魚?那應該別有一番滋味吧?

不過,他們這裡的蓑衣是棕色的,並不像詩里寫的「青箬笠,綠蓑衣」,因為這已經放了幾十年了,只有剛剛新做起時,才是青綠色的。

因為這蓑衣就是由一種名叫「蓑草」的東西做的。

反正一會兒穿上了,走在雨里,是一定要拍個照片,發發朋友圈的,得好好炫耀炫耀,得瑟得瑟。

用「炫耀」這個詞,還真不誇張啊,很多人根本沒見過這東西呢。

很久沒拿出來的東西,堆了不少灰塵,周恆難得勤快的用濕布去擦乾淨,感覺很不錯。

蓑衣是分體式的,上半身是斗篷式,下半身是裙式,剛好可以擋全身,再加上一個斗笠遮腦袋,妥了。

周恆穿戴好一套,頓時感覺自己像是個古代大俠一樣,自我感覺挺好。

他擺個自認為很帥的姿勢,扶著斗笠,念叨著某句從書里看到的台詞:「我叫阿良,善良的良,我是一名劍客。」

然後,抬手向虛空一揚,說了聲:「劍來!」

腳底一踩,一根棍子被踩得彈起來,穩穩的落在了他的手裡。

這一刻,周恆覺得自己的姿勢太帥了。

可惜沒有拍個視頻錄下來,失策失策。

姿勢擺完了,他去拿了一紮魚網,又拿了一個小神器,提著一個小桶,出了門。

本大俠今天要提桶弄魚去了,走著!

大黃狗歡快的跟上。

李芸蓮從廚房裡看到周恆要出門,連忙追了出來,說道:「下雨你還去哪裡?發糕一會兒要熟了。」

這東西,肯定是剛出鍋、冒著熱氣騰騰的香味時,才是最好吃的啊!

本來就是為了他而做的吃食,他到處跑了,還有什麼意義?

周恆說道:「不要緊,我去弄點魚回來,我知道看時間的。」

雨其實已經不太大了,大黃狗的毛被淋得一撮一撮的,但它的毛很厚,淋濕的只是表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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