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三章:流亡貴族(二)國之救星,吾等災星(2/2)
之後,卡多許固然是拿到1750屆最佳畢業生的桂冕,可是也因此被萊博斯家族深深嫉恨,連帶著被許多上層貴族嫉恨。畢竟身為一個小貴族出生的人,居然敢搶走本該屬於大貴族的榮譽,這激起一些貴族初步的階梯意識(防和諧,以後都用階梯來指代)。
當哈迪斯二舅死的時候,博萊斯家族發誓,等卡多許一從不敗神壇中跌落,或者戰爭結束,就要立刻實施報復,讓卡多許明白在波里斯中,究竟誰才是這裡的老大。
面對萊博斯家族的威脅,本來只是小家族的費爾馬家族,戰戰兢兢的拼湊了一些理由,聲稱卡多許道德敗壞不配當一個高尚的貴族,然後與與卡多許斷絕家族關係。
被大貴族仇視,被家族拋棄,即使面對這樣的困境,卡多許仍然像一根野草一樣,惹人厭煩卻又無法剷除,作為一名普通的軍官開始成長,憑藉著自己出色的能力硬生生的闖出一番天地。
這也是在戰爭中,才讓博萊斯家族這樣束手束腳,博萊斯家族還沒墮落到戰時就處決掉自己有能力的軍官,這也是卡多許的幸運。而卡多許的另一個幸運,是博萊斯家族幻想的戰後收拾卡多許,可是遺憾的是,等哈迪斯在1780年出生時,戰爭仍未結束。
之所以戰爭延續了這麼長時間,是因為卡多許1773年臨危受命就任元帥時,波里斯已經面臨困境,而之後的時間,是卡多許一次次力挽狂瀾,頂著敵人的壓迫和萊博斯家族的拖後腿,將戰局轉為有利波里斯的戰局。
依靠著極其出色的能力,卡多許逐漸獲得國內外的認同,因此在1780年時,那波利卡宮被迫授予卡多許完全和談權力。而在之後的和談中,顯示出卡多許不僅是一個出色的將軍,同時也是一個出色的外交家。
第二次波旁島戰爭,同時也是第五次埃多楠戰爭,在哈迪斯4歲的時候,即大曆1784年才終於結束,以簽署《都末廖和約》落下帷幕,結束了波里斯長達29年的戰爭狀態。
《都末廖和約》傳到博萊斯家族府邸中時,哈迪斯正在家僕的帶領下在府邸中遊蕩,所以也用「小孩子好奇」的藉口,瀏覽一番和約內容,從而為卡多許在和約中體現出來的外交智慧感到驚嘆。
《都末廖和約》中涉及到賠款、商貿、關稅之類的項目,由於哈迪斯當時還處於幼兒狀態,長時間沒有參與波里斯國政,因此也看不出什麼出來,能看出來的只是在領土變動背後的博弈。
首先是北方同盟被強制解散,這中口頭上的約定只是錦上添花而已。然後是波利不得干涉波里斯參與拉文蒂卡貿易,關是憑藉這一個條約,卡多許就能獲得國內所有小貴族與商人的好感。
對波旁方面,波旁用贖城費的方式收回「維利斯戰爭」中被波康割走的奈拉,這算是對波旁參與這次戰爭的獎勵,同時也是削弱、懲戒與自己不再同一陣線的波康,但又沒有削弱的太過分,防止波旁跳反,將槍口轉向波里斯。
在外交方面,波里斯成為埃多楠與南波烏圖的宗主國,算是對埃多楠半島體系此前變動的徹底確認。
並且埃多楠半島的領土也發生了重要變動,作為戰爭罪魁禍首的埃多楠受到比波康更嚴重的懲戒,被迫將南方沿海的主城,麥塔和萊西那多割讓給波里斯,而與南波烏圖相鄰的地那多、伽師圖、巴達拉則被割讓給南波烏圖。
當然,南波烏圖也不全是得到領土,畢竟南波烏圖中的反波里斯派也給波里斯造成很大麻煩,因此南波烏圖如果想獲得埃多楠的地那多、伽師圖、巴達拉的話,就必須將自己的首都加拉本割讓給波利作為交換。
即使沒有參與過和約談判,關是從這份成文的和約中,哈迪斯都能看出來,卡多許一定是和波利達成了什麼邪惡的PY交易。要知道參與進北方同盟的兩個幫手,都被割地賠款,而身為北方同盟主力的波利,居然沒有損失任何領土,甚至還從南波烏圖手上得到了加拉本?
然後是在「波利確保波里斯可以進行拉文蒂卡貿易」這個條文中,後面還有一則補充,「只要波利能參與埃多楠貿易的話,就不得禁止波里斯參與拉文蒂卡貿易」。
所以《都末廖和約》的暗箱操作對於哈迪斯大致已經明了,打了29年戰爭以後,勝利仍然遙遙無期,於是波利覺得自己怕是要撐不下去,正好卡多許發出邀請,然後波利就愉快的將自己的小弟給賣了。
對波利來說,賣埃多楠毫無罪惡感,波利參與過前四次埃多楠戰爭,前四次戰爭中都是波利聯合其他人打埃多楠,第一次更是波利和埃多楠單挑。如果埃多楠吞併南波烏圖的話,下個目標恐怕就是波利在下埃多楠半島的領土了吧?
至於賣波康?拜託,波康不就丟了奈拉嗎?還有其他什麼損失?有像埃多楠那樣丟掉國土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嗎?
而且奈拉地理位置確實重要,奈拉堵在波里斯與波旁唯一一條路上通道上,這意思是只要波康還占據著奈拉,波旁與波里斯就沒法通過陸路相通,這種主城憑波康的體量確實很難拿到,所以賣了也未嘗不是一個好結果。
你看,對于波利來說,這則和約相當不錯呢,更何況戰爭確實真的快要打不下去了,所以為什麼不簽?